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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納德‧伍爾夫 &維琴妮雅‧伍爾夫

 倫納德‧伍爾夫(Leonard Woolf 1880-1969)是英國文人、出版家、社會運動者及記者,是維琴妮雅‧伍爾夫(Virginia Woolf 1882-1941)的丈夫。三O年代,曾擔任英國殖民斯里蘭卡(昔日的錫蘭)時期的一位低階軍官,當時英國殖民者與廣闊的亞洲世界保持著一種可怕的距離,他們不曉得也不願去瞭解他們所殖民的地區特有的文化,包括動人的音樂與舞蹈,他們對這類事物保持著高雅的拒絕,始終表明一種非人道的孤立,及一種對當地人的價值和生活的完全無知與輕蔑;當時曾發生英國殖民政府為了趕走某一戶僧伽羅農民,徵用其土地,並下令焚燬其茅屋,而奉命執行此任務的就是倫納德‧伍爾夫,但他拒絕執行,於是被撤職,他寫了一本有關東方的書,那就是《叢林中的村莊》——反應當時真實生活的文學傑作,可是他有一個名揚全球的妻子,而使得他這部作品變得相對遜色。沒有倫納德的幫助與支持,維琴妮雅‧伍爾夫也成不了偉大的作家,她少女時代因遭受身心的創傷,致使她厭惡甚至棄絕性生活,更不願生兒育女,倫納德尊重其意願,與妻子保持著無性的婚姻生活。維琴妮雅‧伍爾夫一生對女性問題保持熱情,她認為女人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與獨立的財產,就可擺脫男子的桎梏,並享受獨立思考及寫作的自由,維琴妮雅‧伍爾夫後來在1941年的三月二十八日獨自外出時,將自己大衣的口袋裡裝滿石頭,然後投入自家附近的歐塞河(River Ouse)自殺,她在給丈夫的遺書中寫道: 「我感覺我快要瘋了,我開始聽到聲音,我無法專注,我已無法獨立戰鬥,我無法讓這可怕的情形繼續下去….,我將我的快樂歸功於你,但現在這個歡樂已無法繼續,今後我將不會再打擾你的生活,我所要說的是我欠你這一生我所有的快樂….,除了你的好,一切東西皆離我而去,我不能繼續破壞你的生活,我不認為還有任何兩個人可以過得比我們所曾經經歷的更幸福。」

 

 

十米路對街的美容院常傳來爆發式的笑聲,那笑聲奔放又肆無忌憚,我在自己的屋子可以”看”到那位大笑女士雪白的門牙與粉紅的舌頭,及後方的一顆金牙;對這樣的笑聲,我既驚訝也恐懼,又有點羨慕。那是一個女人人情冷暖的聚會所,她們談貓和狗,兒女與丈夫,談能幹會生兒子的媳婦,並依生男生女給獎金的豐功偉業,談外遇,談張三李四家的瑣碎事,談菜市場、生機飲食,壓力鍋、怡樂治或 Dyson的吸塵器,這裡有另一種悲喜的氛圍,是女人解放的地方,談起政治也伶牙俐齒,滔滔大論;這個區域不一定有「舞廳」的絕對溫馨,因那裡才是男人甜言蜜語盡釋的所在,而女人在處理頭髮的問題時,她意識到自己要戴什麼樣的皇冠,男人卻不見得明白與認同。我偶而進美容院,為了好久一次的剪髮與燙髮,我在那裡變成弱勢,一枝沈默的蘆葦,他們的話題是另一種有趣的世界,意象飽滿地呼喊自己的獨立宣言,但聲音無法抗拒,我既逃不走,就只好認真地理解眾生相。高雄有一家皮膚科醫院(也有美容部)全天的古典音樂侍候確實不容易,但美容師大聲說話非常掃興,要聲光色與人面面俱到,在台灣很難,這裡的人大多浮躁。一次到雅詩蘭黛 (Estee Lauder)專櫃買乳霜,產品超貴,我告訴櫃臺小姐,她們總部大老闆賣這些瓶瓶罐罐,所賺的錢買了全世界最貴的克林姆特(Gustav Klimt)的畫 “Edith”,是世界上最聰明的投資,青春的臉龐一片茫然;看到這些站在眾多婦女面前,操刀臉上圖像的這一群千萬個生力軍,如果她們除了化妝品之外,也有一些美學素養,將詩畫美感的養分注入,豢養出腦袋不一樣的女性世界,是不是這樣的價值可以讓彩色世界更深刻與豐富?我一定痴人說夢,還是當一支沈默的蘆葦,憤憤低語,唱自己的歌。

 

 

☆兒子兩歲半被我送去當時住家附近的托兒所,規模不怎麼樣,但與老師熟,外祖母可就近照料。一日我到附近購物,看見小鬼穿著白色滾淡綠色邊的上衣,綠色的短褲,戴頂帽子,背著大大紅色印著白色字體的LIFE帆布袋由斜坡走上來(托兒所在斜坡下),我站定等他,問為何上課一半跑回家,他以台語回答我:「我毋愛去啊,老師無sui(漂亮)」。那年冬天,我幫母親做了件改良式毛料旗袍,我說:「阿媽穿新衣,好不好看?」,小鬼心直口快「歹看,腹肚sion 大e!」,他的不留情惹得大家啼笑皆非,更甚著,長大上幼稚園時,還跑來告訴我「徐X霖媽媽e腳有sui」,哇!還真長著一雙賊眼,不過讓徐太太高興了很久,我出門穿衣他也管一管,穿全身紅色絲質的衣服不行,要換成白色上衣,否則不跟我出門。猶記得他牙牙學語時,一日抱著他望向下雨的窗外,黑壓壓的夜晚只有一盞路燈,燈光投下黃色的光影和著密密的雨絲,他遙指路燈說:「hia有sui」(那裡很漂亮),我感受到他對美與顏色的敏感度。他對音樂敏銳,對圖像符號敏銳,寫古典樂評有獨到處,還有一雙銳利的眼睛,熱愛沙漠的孤獨,攝影作品的深度常令我感動,也得到許多國際獎;現在他會批評我的詩,我則評他的攝影,他是我兒子,也是我心靈的至友。

 

 

☆當初女兒選擇小提琴當演奏樂器,最主要是因為小提琴乃樂器之后,它有自己的表情與性格,每把小提琴在面板/背板虎背文/音柱/ f 孔/purfling/漆(varnish)/scroll/neck/peg及年份/製作者等都有所講究,更務實的乃鋼琴與小提琴在一個樂團的人數比例大約是1:40,意即樂團可以有40個小提琴手,但只可能有一個鋼琴手, 要在鋼琴領域出線(指當獨奏家)簡直困難重重。台灣音樂教育要"雙主修",對這點我百思不解也不認同,所以在女兒學習音樂的路上,我與學校教育不同調:一來我的女兒不讀音樂班,音樂班孩子享較多特權,也比較驕傲,二來我獨立奮戰教育體制,老師派的功課又臭又長又重複,我將之刪掉叫女兒不用寫,我找老師溝通,免被懲罰,因學音樂的孩子,功課作業之外還要練琴每天至少兩小時,假日練琴時間則長達六小時,沒有毅力無法達到,三來,不拿孩子成績單上的名次跟別人比,我的女兒讀書從來沒有第一名,但小提琴比賽常常第一名;讀書第一名的學生每班都有,但音樂市賽、省賽(當時還有台灣省)的都是全市、全台唯一。孩子的技藝(藝術)訓練不看眼前,有兩年計畫與六年計畫,所以搶當小學、中學樂團的首席最沒意義,女兒16歲時被Mr. James Buswell(美小提琴家、新英格蘭音樂院教授)推薦進該校,大四時擔任學校Honorable Orchestra的首席,畢業得藝術獎章,後被enroll進American Musician Association並被Orpheus Chamber Orchestra(奧菲斯樂團)的總監DP Palmer推薦進入該樂團,其獨奏會遍及阿根廷、美國、義大利、西班牙、俄羅斯、台灣與中國等,合作過的樂團與指揮家甚多,無法一一記憶;過去我一路陪伴,現在既獨立又能幹,在維也納室內交響樂團與同為小提琴家的夫婿Ludwig Muiller切磋於音樂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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