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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正年譜【當前比較正確的年譜】

 

施明正年譜[1]

◎宋澤萊編

1935年1歲:出生於高雄,本名施明秀。祖父施鉗,高雄林投圍人,為保護自己的田產,曾練武功,帶火槍巡視自己田地,並具備漢醫的技術,參加過抗日游擊隊。父親施闊口,當過農夫、木工,後來習武,成了有名的漢醫接骨師,也是漢醫考試官。他也投資土地的買賣,由於得法,使他成為首富。在日本統治底下生活了51年,曾保護抗日份子,涉及東港事件,曾被日警刑求兩次,靠著勇猛的身體能保平安,一生不甘做日本奴隸。戰後,228時,施闊口曾被國府軍隊逮捕,幸好有人營救,免於被槍殺的劫難;1950年又被告密,認為他企圖在診所糾眾叛亂,被關了2個多月,後來被釋,但是對「祖國」已經全然失望。施闊口先與妻子生了5個女兒,因為沒有生男孩,只好違反天主教的規定,在49歲時,又娶當時被公認的美女陳英為妾,生了5男1女。男孩依年紀順序排列是:施明正、施明和、施明雄、施明德、施明信;施明正是老大。1女是施明珠。家族自祖父以來就信天主教。

 

1943年9歲:就讀鹽埕國小。

 

1950年16歲:曾想過要為天主教殉道。

 

1952年18歲:一向因為家道富裕,施明正幼年時的新衣和玩具堆積如山;同時人長得英俊,又是長男,遂養成「乖張」的個性。高雄中學畢業後,沒有再念書,待在家裏養鴿看書。父親想讓他瞭解金錢難賺,曾為他找了高雄郵局的工作,但不到3個禮拜就不做了。

 

1953年19歲:父親過世。施明正成為戶長,名義上必須帶領4個弟弟,不過,母親管理家庭比較強勢,使他無力管理家務,落得輕鬆。因為酷愛藝術,曾放下家務,跑到台北跟隨廖繼春習畫。此時,他已學會了父親的漢醫接骨推拿術,使他以後謀生不致遭到困難。值得注意的是,直到他21歲入伍以前,此期間,他開始追求美麗的女子,也有一堆高談闊論的飲咖啡的朋友們,過浪漫的生活。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時,他的手上慣常拿著一瓶台灣烈酒「椪加龍」──橘子酒,似乎已經染上酒癮了。

 

1955年21歲:先進入海軍士官學校受訓,後入左營海軍擔任報務通訊一等兵,在海域的炮艇上巡邏海域並且接送士兵出任務,足跡遍及基隆、淡水、花蓮港、馬祖、白犬、東引。當兵時,寫詩、畫圖,仍然很文藝、很浪漫。但是處理實際的實務並不很行,由於懼怕被誤解與「匪方」互通音訊,導致他不敢輕易接近最重要的密碼簿和收發報機。曾經在馬祖海域進行巡邏時,遇到「匪艇」襲擊,在緊急狀況中手足無措,竟發不出電報,被關禁閉。由此事可看出,他帶有過分敏感、易遭驚嚇、逃離現實的文藝家性格。

 

1958年24歲:軍中退役。

 

1959年25歲:與蔡淑女女士結婚,之後生有2女。長女雪郁,次女蘊蘊,兩個女兒的名字據說是詩人瘂弦取的。此時,除了畫圖,他醉心現代詩,認識的詩人除瘂弦外,還包括管管、商禽、紀弦。

 

1960年26歲:在高雄火車站前建國南路和老二施明和開設推拿中心,空閒時畫畫、寫詩。

 

1962年28歲:7月,因牽連「亞細亞同盟案」被捕,被判5年徒刑,罪名是受老四施明德的「影響」。【所謂的「亞細亞同盟案」即是「台灣獨立聯盟案」。1958年左右,有3個主張台灣獨立的祕密團體在台灣成立,分別是出身高雄中學的陳三興等幾個人的「台灣民主同盟」﹝由先前的「興台會」改名而來﹞、台中一中吳俊輝等幾個人的「自助互助會」[2]、高雄中學的施明德等2人的「亞細亞同盟」。1960年8月,陳三興回到高雄,10餘人在施明德父親開設的明春旅社和施明德見面商談一些事,據說[3]是有意合併「台灣民主同盟」「亞細亞同盟」成為「台灣獨立聯盟」,由施明德、蔡財源領導。據涉案人黃憶源供稱:在商談時,沒有加入組織的施明德的兩個哥哥施明正、施明雄也在場,審判庭與予採信並判罪﹝※1962年被逮捕後的審判過程中,施明正曾辯稱他是戶長和長子,習俗上必須和來客一起飲酒吃東西,他也一再離席,下樓去照顧旅社事務,並沒有參加討論任何事情。施明雄則辯稱自己當時在國防醫學院念書,有不在場的證明。可惜都不被審判庭採信。結果施明正、施明雄因此獲罪,各被判5年刑期。﹞1960年,施明德考入陸軍官校。1961年,三個組織正式合併為「台灣獨立聯盟」,成員或在民間或在軍中。1962年1月,「台灣獨立聯盟」在高雄體育場聚會,據說[4]有展開實際叛亂行動的規劃。不幸,由於陳三興所吸收參加的李植南向調查局自首,「台灣獨立聯盟」成員未行動先曝光。5月,高雄市警察局開始逮人,到6月22日為止,不論民間或軍中的成員全部被捕。審判結果:1個無罪。1個兩年徒刑。11個5年徒刑。1個被判7年徒刑。3個被判10年徒刑。5個被判12年徒刑。施明德、陳三興被判無期徒刑。宋景松判死刑。施明正和施明雄則在7月中被捕後,先羈押在青島東路3號軍法處看守所。施明正的妻子請求離婚,他慷慨地答應了。

 

1963年29歲:在被羈押1年4個月後,於11月28日判決定讞,施明正和施明雄皆各被判5年徒刑。

 

1964年30歲:4月中旬,施明正與一行2百多個犯人由摩托車隊監送,經由台北市區,到基隆港,然後搭海軍運輸艦,再經由花蓮港,抵達台東泰源鄉的泰源監獄,這個監獄佔地10幾甲,有高高的圍牆,形同堡壘,建在斷崖之上。施明正關在「仁監」的囚牢裏,光是「仁監」就有2百多人。在獄中開始嘗試寫作,並投稿鍾肇政主編的《台灣文藝》。

 

1967年33歲:母親憂鬱成疾,2月逝世。〈大衣與淚〉發表於《台灣文藝》16期。6月16日出獄。出獄後的施明正,懼怕政治,刻意和政治保持距離,即使是聽好朋友的競選演說都站得遠遠的,談政治總是言不由衷。同時,由於懼怕再度被關,他整天疑神疑鬼,彷彿過街老鼠,驚心動魄地過著日子。由此可見其心中的懼怕,應該說5年監牢的壓迫已經摧毀了他的穩定精神狀態。此時,以推拿術謀生,繼續畫畫、寫作。拜訪鍾肇政。這時,他飲酒不停,常常過著醉醺醺的日子。

 

1968年34歲:與鄭瑪莉結婚,這是2度結婚,生子施越騰。

 

1969年35歲:10月短篇小說〈白線〉發表於《台灣文藝》25期。

 

1970年36歲:1月,短篇小說〈我、紅大衣與零零〉發表於《台灣文藝》26、27期。2月,短篇小說〈魔鬼的自畫像〉發表於《野馬雜誌》8期。這一年由於投資岳父的房地產不順利,與妻子鄭瑪莉發生吵架,施明正不該毆打妻子,導致妻子離家出走。日後,他只能和施越騰相依為命。

 

1977年43歲:老四施明德出獄,共計在獄中待了15年。

 

1979年45歲:在台北忠孝東路2段租屋設立「施明正推拿中心」。由於懼怕再度入獄,也為了逃避秘密警察的告密,他在自己的推拿中心牆上掛著蔣經國的大幅照片,宣稱蔣經國就是他的「老闆」,掌控他的生死,沒有蔣經國他活不下去……等等。這個乖張的表現充滿諷刺。為此,施明德看不下去,曾譏笑他是「懦夫」。同時,也由於自己有推拿中心,他更瘋狂地寫作、畫畫,甚至常為來訪的友人畫肖像。他的作品深受女子王順慧的垂青,兩人展開一段戀情。年底,「美麗島事件」爆發,總指揮的施明德逃亡,轟動全臺,在風聲鶴唳的氣氛中,施明正擔心弟弟的安危,人幾近瘋狂。

 

1980年46歲:與施明雄旁聽台北的美麗島大審。由於深懂國府的殘蠻,施明正在2月27日預言將有不幸的事情發生,隔天果然發生林義雄家宅慘案事件。在大審期間,施明正的診所內出現反常現象,每天都有一個或兩個操北京語的年輕人,假裝腳部扭傷,或手筋痠痛,登門求治,那些年輕人一眼就可以瞧出都是外省人身分,或許是要來做謀害親屬的勾當,施明正家屬只好在牆角放木棍和酒瓶,用來警告那些不速之客。同時警察在推拿中心外面站崗,情況嚴峻。施明正整天心懷恐懼,半夜常睡不著覺,只能喝酒鎮住心情,或咒罵三字經或以手搥牆來紓解心中的痛恨!之後,情治人員照樣來推拿中心刺探,房東非常害怕,要求施明正搬家。為此,曾搬回高雄住半年,才又返回台北推拿中心。在高雄半年期間寫了兩篇小說,就是〈渴死者〉和〈喝尿者〉。6月,短篇小說〈遲來的初戀及其隨想〉發表於《台灣文藝》67期。8月,詩、畫、小說集《魔鬼的自畫像》一書出版﹝文華出版社﹞。10月,短篇小說〈島嶼上的蟹〉以施明秀的真名發表於《台灣文藝》69期。12月,短篇小說〈渴死者〉以施明秀的真名發表於《台灣文藝》70期。

 

1981年47歲:〈渴死者〉獲吳濁流文學獎佳作獎。11月,老三施明雄被國府當局半強迫離開台灣,放逐香港。原因是一家人常遭國民黨特務騷擾和侵犯,有時一天3次刺探施明雄家人,使他們生活在恐懼與毫無自由之中。

 

1982年48歲:短篇小說〈煉之序〉發表於《台灣文藝》75期。12月,〈喝尿者〉發表於《台灣文藝》78、79期合刊本。

 

1983年49歲:〈喝尿者〉獲吳濁流文學獎正獎,導致《台灣文藝》的編輯鍾肇政受到有關單位的「警告」[5]。出版第一本小說集《島上愛與死》﹝前衛出版社﹞。

 

1984年50歲:《島上愛與死》被警總查禁。9月,詩作〈隱刃者〉用來悼念林家血案,發表於《台灣文藝》90期。

 

1985年51歲:1月,短篇小說〈指導官與我〉發表於《台灣文藝》92期。12月,《施明正詩畫集》一書出版﹝前衛出版社﹞。這一年,老四施明德抗議「江南案」國民黨政府殘酷的暗殺行為與漠視人權,開始在獄中無限期絕食。

 

1986年52歲:7月,〈鼻子的故事﹝上﹞〉發表於《台灣文藝》102期。8月,《施明正《短篇小說精選集》一書出版﹝前衛出版社﹞。11月,〈鼻子的故事﹝中﹞〉發表於《台灣文藝》103期。

 

1987年53歲:8月,短篇小說〈吃影子的人〉沒有發表,直接收錄於《施明正短篇小說精選集》﹝前衛出版社﹞中。

 

1988年54歲:4月左右,為聲援獄中的弟弟施明德的無限期絕食抗議,施明正也在家中開始絕食,後送醫院,於8月22日宣告不治,死因是「肺衰竭」。【施明正的絕食死亡過程其實十分複雜。溯自1979年年末,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首要成員分別被判14年或12年徒刑;施明德也因美麗島事件二度被捕入獄,又被判無期徒刑。1985年,施明德抗議「江南案」,要求當局禁止暗殺、解除戒嚴、釋放美麗島政治犯等等,開始在獄中無限期絕食,後被遷移到台北三軍總醫院強迫灌食,情況危急。之後,刑期較短的美麗島成員在關了6、7年後也慢慢出獄了,刑期長的施明德還不能釋放。1987年7月,戒嚴令解除,總統蔣經國原來也想給予無期徒刑的施明德減刑或假釋,但施明德宣稱自己無罪,除非官方判他無罪,否則他不願接受。此時的施明德事實上已經絕食了3年。1988年初,蔣經國總統死亡,由李登輝當總統,施明德繼續絕食,生命猶如風中之燭。施明正不知道該如何有效援救弟弟,曾努力寫陳情書給有關單位,同時斷斷續續在自己的家中絕食,以響應弟弟的絕食,朋友勸他都無效。由於施明正有酗酒的習慣,手不離酒,營養本來就不好,皮膚常起疹子,免疫系統有問題,平日又要為人推拿,耗掉大量體力,本來就沒有條件絕食。同時,他在家中絕食時,照常喝酒,結果酒精又耗掉他的僅存的體力。在家裏絕食了4個月,就很難再撐下去,肺臟開始衰竭,呼吸困難,終至於休克,只好將他送到附近忠孝東路2段的「中心診所」做緊急的拯救。在醫院裡,醫生當然不可能允許他喝酒,但是在戴氧氣罩協助他的肺部呼吸時,遭到了感染,引發敗血症﹝全身性發炎﹞,使他的病情更重,結果很快就死亡了[6]。】施明正死後,施明德改變了對他對大哥的看法,說施明正不是懦夫,是勇者!

 



[1] 本年譜根據下列幾本資料編成:〈1〉施明雄著:〈施家三兄弟的故事〉﹝台北:前衛出版社,1998﹞;〈2〉施明正若干自傳體小說;〈3〉林瑞明‧陳萬益編:《施明正全集》﹝台北:前衛出版社,1997年四刷﹞;〈4〉林樹枝著:《白色恐怖X擋案》﹝台北:前衛出版社,1997﹞。尤其以〈施家三兄弟的故事〉最重要,因為施明雄是施明正的胞弟,對施明正日常表現最有瞭解。

[2] 亦有人主張「自助互助會」遲到1962年舊曆年1月才組成,參見林樹枝著:《白色恐怖X檔案》﹝台北:前衛出版社,1997﹞頁177;但是筆者認為不對。

[3]所謂的「據說」是指官方資料或有人如此主張,但是筆者不能完全相信這種主張。

[4]同上註。

[5] 這件事參見鍾肇政著:〈施明正與我〉《施明正短篇小說精選集》﹝台北:前衛出版社,1987﹞頁9。

[6] 有關施明正在診所絕食的情況資料,是筆者訪問女詩人王麗華所得,當時王麗華常往來於「施明正推拿中心」,對施明正絕食過程有極清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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