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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情慾怎麼會是神聖的?

──我們生命中一件羞於啟口的小事情

◎宋澤萊

這是從L口中聽來的小故事,具有趣味性,可以把它當成小說讀。看起來不是完全寫實的,但也不是完全朦朧的:

在返回老家去看病父的途中,L在一家三叉路口寬大的便利全家店停了車,提著一袋書,走進店裡。他去買一罐伯朗,坐在一張黑色穩重的桌前,想為一個朋友的書寫序言。

他再一次把朋友的文稿攤開,檢查他所要寫的重點。然而,紛亂的思緒打擾了他,叫他停止閱讀。他正在辯證,如今他主張的同性可以另立專法取得他們的婚姻,這種主張距離《聖經》有多遠,而神又距離他有多遠。

他想起一件幾乎困擾他一生的往事──在故鄉母校的國民小學所發生的一件往事:

那時,他只有十四、五歲,還不到升高中的年齡,大概是人生當中僅有的流汗也有香味的年紀。

在暑假下午,他習慣回到小學的母校打籃球,特別是那麼炎熱的一個季節。

就在小校門的涼亭下,他遭到一個強壯的三十幾歲的大男人的攻擊。

第一次,他打完籃球,就坐在那個校門旁邊涼亭下,因為流汗,他把上衣從短褲拉出來,反捲向上,用衣服拭著臉面與身體。

那個雄壯的穿著薄薄衣服的男人騎著機車,停在涼亭外,正面走進涼亭了──臉色和藹可親。那個男人向L這個小孩子問一些住在哪裡的關心的話語,然後假裝指導L運動時的肢體絕竅,而後,他開始在L這個小孩子的身上撫摸起來。什麼事都不懂的L以為那是關心他的舉動,並沒有反抗,直到他的手摸到了短褲下部,使他感到疼痛,才警覺起來。L是能打籃球的孩子,動作還不能算笨。他馬上掙脫,抱著球,跑出涼亭外,隔著一些距離,略略瞪了對方一眼,雙方對峙了一會兒。那個男人並沒有道歉,還是和藹地笑著,一幅天真無邪的樣子。L不願理他,抱著球離開了。所幸,那個大男人並沒有追上來。

回家後,他沒有告訴任何人這件事,因為他以為這只是一個意外,不會再發生。

幾天後,L這個小孩又去打球了。

這一次,仍然在涼亭休息,那個雄壯的男人又來了。不是由正面,而是由旁邊,猛然竄出來。然後就是強力壓制,將L的手臂像向後折彎,擠向樑柱,全力壓身過來,沒有給L任何逃脫的機會。然而L這個小孩仍然是有反抗的能力的,他不願屈從,就像是一場與同學憤怒的草地上打鬥一樣,他使出渾身的力氣,想要逃脫。真是一場混亂的掙扎,L從來沒有看過男性勃發時的那種狀況,對方強壯的胸膛好像整個膨脹起來,所有的胸毛都豎立起來,海潮般的澎湃呼氣降臨L流汗的年輕軀體上,而後,他看到了對方的男性,以及雙腿的糾結的捲曲的毛。那人像是一道崩塌的牆,覆壓在他的身上,一切好像都難以挽回。

就在緊要的關頭,突然那男人停止了動作,慌忙站起身來,狼狽地整衣,走向藏在樹下的摩托車,發動車子,走了。

混亂中的L爬起身來,就發現有幾個常來打球的朋友,從校門口走進來,是他們叫L擺脫了更惡劣的命運。

L感到身體的疼痛,去整理被拖下來的短褲,檢察自己的身體,除了頭撞到涼亭柱子的劇痛外,一切都還可以承受。他沒有哭,只向打球的同伴指一指那個逃走的壯漢,假裝勇敢,要他們小心,然後抱著球,默默離開了。

他把這件事告訴母親。善良的母親沒有說什麼,只警告L這個小孩子,以後不要再去國小打球。

L怎麼都沒有想到,這麼簡單的發生在十四、五歲的事件,會歪曲化、懦弱化他日後25年的人生,或者比25年更久。因為這是白紙一般的L所接受的第一次強迫的性教育,他必須要面對整個心靈被綁架的混亂與痛苦!

像這種性侵或性攻擊,對於一個成年人,或者是有堅強意志力的青少年來說,應該不算什麼,他們或許能在心裡築起一道堅強的防禦線,甚至採取行動報復對方。

但是對於L這種什麼事都不懂、性格內向、手上拿到錢就像是犯罪的小孩而言,他沒有辨法應付。

他怎麼去撫平這件受到極度受驚嚇的事呢?當時,並沒有人能告訴他。

在邏輯能力、道徳感、意志力都還沒有開始築基的那個年紀,L這個小孩所能選擇的不是去斥責對方的行為,那是不可能的!那麼,他該怎麼做才能使自己感到鎮定下來。的確,只有一條路,就是選擇原諒他!先在心裡說:「那不算什麼,同學還不是這樣打來打去!」但是,這麼說還是不夠的,因為L知道這件事和同學的打鬥是不一樣的。於是,為了安撫自己,L放寬標準,往前推進了一步說:「沒什麼,事情很正常,那人也不是壞人,假如我長大了,說不定我也會那樣。」於是,就在這個想法下,L這個小孩子邁入了錯誤的第一步!他在多少年後,才知道他運用了心理的防衛機制,向著施暴者做了不該有的「移情作用」,簡單說就是一種「認同」。

「那人也不是壞人,假如我長大了,說不定我也會那樣。」這句話真是魔咒!

為了證實這一個魔咒。小孩子的L開始觀察起男同學的長大,為的是要證明他們的身體也朝著那個壯漢的身體發展,也像那個壯漢一樣擁有男性以及雙腿的糾結的捲毛以及其他。這個觀察僅管是斷斷續續的,時間卻是跨越了整個青春期,甚至來到了大學時代。除了觀察以外,他也暗中摸索那個男人的心理,想像自己可能與他一樣,能作出那種行為。他甚至誤認那種攻擊的行為是一種「愛情」的原模,是所有的愛情的來源。這就又踏入錯誤的第二步。

大學時代,這種錯誤的認知達到了非常囂張的地步,L竟自以為自己可能也有一些同性戀的傾向。在那個老舊的60、70年代,並沒有機會在教育管道去究明同性戀是什麼,L卻自認對同性戀已經非常內行。他在大學三年級,暗中開始在小說裡,寫起同性戀的事情,比較有名的是一篇中篇小說。當時,L已經寫了一些分析人類破壞性心理的小說,塑造若干青年具有戀母情結、戀屍性格、自我迷戀這些不正確的性格,K索性也把同性戀寫了進去。對於已經成人的L而言,他其實已經暗感他的誤認帶來了他內在的破壞,難以叫他承擔。有些不了解L寫作脈絡的文學評論家,居然把這篇小說看成是書寫同性歡愉的小說,認為它是類同性戀的書寫,卻不知道那是一個小孩被攻擊後,心理被綁架後的反映。因為,僅管L如何向那位壯漢認同,他在心理的底層還是能感覺那是一件具有破壞性的事。

終於,他開始戀愛了,在整個大學時期,並沒有發現自己喜歡同性,他的所愛都是異性,叫他更加知道自己的誤認。

但是,壞的仍然是他沒有提起勇氣斥責那位專事性侵的人,還是覺得「沒什麼,事情很正常,那人也不是壞人!」L的無限的人道主義仍然繼續伸張,有時叫L覺得他的心靈蒙上一層很髒的東西!

之後,他大學畢業,開始追求宗教,大概整整八年的時間,由於認識了大乘佛教的所謂「不二思想」,也就是「殺盜淫俱是解脫」那種思想,更使L不敢正面斥責那種淫行,頓覺自己心靈更髒!

到了1988年,L研究原始佛教有成,在剎那之間,「明」與「無明」的世界被劃開,了解「無我涅槃」是什麼,知道世間痛苦的來源是什麼;也第一次看到經文明明白白寫著「不淫」這個戒條,如逢大赦,非常高興,初次感到自己再也不能用同情心來混亂那個人的惡行, L知道性侵就是性侵,是一種罪,不必為他脫罪!

三年後,L轉入了基督教,知道了《聖經》的經文強調:「淫亂、污穢、邪蕩……必不能承受神的國。」感到被釋放,L已經能擺開軟弱的人道主義,堅強有力地在神本主義上去斥責那場暴力的攻擊。

然而,這件事已經斷斷續續困擾了L這個人25年以上的時光。

你永遠無法想像,一個被綁架的心靈陰影,要付出這麼重大的代價,方能將它完全驅除乾淨!

你怎能說情慾都是神聖的?

L在便利全家商店想了很久,其實還不能完全理出一個頭緒,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破碎不堪的,叫人難以重新拼貼,你永遠只能大概說一說。L其實知道,性平運動將會繼續展開,它按照人本主義的方向往前進行,推到極致的境界,將會抵達一個取消一切男女差別的美麗新世界,所有具有區隔性的男女外貌衣飾、生活習慣、心理認知、稱呼指謂,到最後都會被掃平,來到了同性戀者也要反對的地步【因為真正的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一樣,都是主張男女有別的人】。性平境界在世界已經日漸展開,沒有人可以阻擋。

到那時,L所信仰的嚴守男女分別的基督教將會萎縮成為一個小小的以色列,擁著《新約聖經》在地球角落抱殘守缺。那時,L被攻擊的往事將是一個笑話,也是微不足道的笑話。但是,L不會氣餒,他要趁著這日子還沒有百分百來臨以前,清除他心裡的所有陰影,就像好友曾經給他的一句話:Walk in man, we'll arrive in God !

K走出便利商店,替它關好了門,回首看亮潔的商店玻璃窗,覺得那窗上彷彿有他思考的痕跡。【完】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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