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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小說三百年

◎宋澤萊

【作者註】在這麼長的一篇文章中,我想顯示的不在於我知道這麼多著名的美國小說的大概內容;而是我看到美國小說變遷的一個律則,那是普遍一個國族或一個族群或一個社群文學史的變遷律則。

一、 春天:傳奇﹝浪漫﹞小說時代

    當美國獨立時,人口約有260萬人,疆域不出北美13州,文化、文學仍然浸浴在歐洲的風格裡,談不上甚麼是真正的美國文學。不過,很快地,美國人發展出了屬於自己的作品,小說最能做出這種反映。這些小說要不是具有政治理想的「美國夢」的作品;就是具超出現實狀況的崇高故事;人物經常是大英雄,他們的行為出乎一般常人的能力之外,叫人讚嘆不已。這就是浪漫﹝傳奇﹞小說時代的來臨。

1.休‧亨利‧布雷肯里奇﹝Hugh Henry Brackenridge, 1748-1816﹞

    在5歲時,美國的小說家休‧亨利‧布雷肯里奇隨著神職人員家庭出身的父母由英格蘭移居美國的賓州,後來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在獨立戰爭期間,他擔任牧師的職務,深具貴族民主主義意識。在1792年到1797年之間,他頗有毅力地寫出了《現代騎士》這本分成四部的長篇小說,有時被稱為美國西部的第一部文學作品,到了1815年被他增訂成為6卷的巨著。這本第一部以鄉村生活為背景的美國傳奇小說明顯地受到了塞萬提斯的《唐吉訶德》的影響。作品的重要人物有兩個人,一位是約翰‧法勒戈而另一位是他的僕人蒂格‧奧來根。有一天,這兩個人一起離開了自己賓州的鄉下,後來分開,他們走過許多的村莊和城鎮,觀察、體會了許多老百姓不同的生活。前者是一個正派的資產階級人士,崇尚民主,充滿政治理想;後者具有瘋癲的本質,他的身材高大、紅頭髮、傻裡傻氣,有點盲目的自信心,在流浪的期間,他憑著吹牛的本事,成為許多政治家、貴婦人、學者崇拜的偶像,最後真面目暴露,被脫光衣服,身上塗了柏油,粘滿羽毛,被掃地出門。僅管這兩個人的旅途漫長而坎坷,一再出笑話,但最終,這兩個人建立了一個模範的民主村莊,實現了他們民主的理想。這本充滿勇氣、行動和民主政治理想的作品,當然是一本浪漫傳奇小說。布雷肯里奇還有其他有名的作品,包括兩個劇本:《高地堡壘上的戰鬥》﹝1776﹞《蒙哥馬利將軍之死》﹝1777﹞,也都離不開崇高政治理想,飽含熱愛美國的情操,都是典型浪漫傳奇文學的代表作。

2. 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1783-1859)

    歐文是美國第一位以傳記文學和札記散文贏得世界聲譽的小說家。他出生於美國紐約州曼哈頓的一個長老會的家庭,父親是商人。1798年,15歲時,離校後曾在法律事務所工作。在1809年時,他完成了30萬字的諷刺作品《紐約外史》,這是一部歷史傳記小說,書中諷刺了荷蘭殖民者在紐約的統治。這部作品擺脫了美國文學長期以來所受到的英國束縛,運用本國題材寫出了民族特色,對於美國文學的發展意義重大。

    1815年歐文去了英國利物浦,在他哥哥所開設的商行分行工作;但在1818年分行因經濟蕭條而倒閉了。歐文繼續留居英國,以寫作為生。1820年,歐文懷著仰慕英國的名勝古蹟和古老文明的情緒,在1819─1820年間,於美國的報紙上陸續發表許多散文、隨筆和故事,結集為《見聞札記》﹝A Sketch Book﹞一書出版,共30餘篇。這本書以幽默風趣的筆調和富於幻想的浪漫色彩,描寫了英國和美國古老的風俗習慣以及善良淳樸的人物,有散文、回億、小說、印地安人生活簡介、甚至還有難以歸類的作品。考察書裡頭所寫的事情大部分都是英國的事情,只有6篇的背景才真正屬於美國,而且總共才只有三篇短篇小說,本來應該不會成為美國重要小說的代表作。不過裡頭有一篇叫做〈瑞普‧凡‧溫克爾〉的小說,對未來美國的文學影響巨大,終成名著。

    〈瑞普‧凡‧溫克爾〉是典型的浪漫傳奇短篇小說,充滿天外的想像力。敘述了一個非常善良,樂於助人,卻怕老婆的農民瑞普的奇遇。有一天,由於返家太遲,怕被老婆責罵,瑞普就背著獵槍帶著獵狗,爬到哈德遜河畔的卡茲吉爾山上去打獵。在山上,他遇到一位古怪的白鬍子矮老人,並好心幫他把酒桶背到山頂上的一個空地,狀似圓形劇場,就看到一群衣著奇特,長相怪異的人們,以九柱戲取樂,但是每個人的面容都很嚴肅,沒說一點話,只有球聲迴響山間,如雷轟響。他先與這些古怪的人玩了一陣,又和這些人喝了幾口酒,後來終於迷迷糊糊地睡著了。一覺醒來,已經是陽光明亮的美麗早晨,怪人都走了,狗也不見了,槍也鏽蝕了。他好不容易回到村莊,看到自己的房子倒榻了,大門的油漆剝落,村莊的人已經不認識他。人們都在發傳單,口裡,說著「共和」「聯邦」這些字眼,他竟然不知道他們在說甚麼。原來荷蘭國王喬治的畫像已經被換成一位陌生的戴三角帽的將軍畫像,上面寫著「華盛頓將軍」。他驚訝得不知所措,後來終於被女兒確認他就是消失20年的瑞普。此時,他的小孩子都長大成人,甚至結婚生子了。   

    這篇小說的故事原模其實是改編自歐洲的民間傳說,難免有抄襲的嫌疑,發表後也的確受到指責;不過天馬行空的想像力,還是讓人驚艷。它反映了獨立革命前後北美大陸上鄉村的社會狀況;尤其是故事的背景被改裝成為當時的北美13州,美國的鄉土、生活、風景躍然紙上,人物也變成生性善良、純樸的殖民地人民;並且故事充滿了獨立戰爭後的一般社會氛圍,美國味道是如此地濃厚,要說它不是全新的美國小說還真難以說得通。特別是它的主角不再是貴族人物,而是樸實的農民人物,更具有大眾性。它使得虛實交織的浪漫傳奇故事由貴族社會延伸到一般普通的百姓之間,為傳奇浪漫小說拓增了版圖,這就是歐文獨一無二的浪漫傳奇文學。

3.詹姆斯‧庫柏﹝James Fenimore Cooper1789─1851﹞

    詹姆士‧庫柏出生於新澤西州伯靈頓城,貴格教派家庭的後代。2歲時,全家遷移至紐約州的庫柏鎮一帶,這裡是紐約和蠻荒交接的地帶。附近的湖泊森林以及有關印第安人的傳說,都深深吸引著他。在那裡,他認識了後來成為他小說中人英雄的一個穿著鹿皮衣捕獸者,另一個是從荒野來的印地安人。父親威廉‧庫伯是美國國會議員、法官,同時也是當地的富豪,在地方上曾建立了一座規模宏大的公共村社,取名就叫做「庫柏鎮」。詹姆士‧庫柏13歲進耶魯大學念書,但是不用功被勒令退學,在1806年跑去當水手,1808成為海軍軍官學校學員,成為海軍上尉。從被派到安大略湖從事建造軍艦的工作,也曾在尚普倫湖指揮一艘炮艇,對於印地安人如何到加拿大的路徑很了解。1811年退役後,結婚,與妻子回到庫柏鎮成為他過著紳士的家庭生活。1817年,曾搬到一個農莊優閒度日。不過,當他30歲時,突然宣布要成為一個小說家,開始在文學創作衝鋒陷陣,在20餘年之間,寫下了16部長篇小說,名聞四方。

    在詹姆士‧庫柏所有的小說之中,以「皮襪子故事集」﹝1823─1841﹞共5本長篇小說最重要,它們全是拓荒英雄的傳奇故事。這5本小說的完成年代不一,但是劇情是先後連續的,如果依劇情先後排列起來應該是《獵鹿者》﹝1841﹞→《最後一個莫希干人》﹝1826﹞→《探路者》﹝1840﹞→《拓荒者》﹝1823﹞→《草原》﹝1827﹞。呈現了1740至1804年間的美國邊疆,刻畫出一波又一波前來開疆闢土的移民。雖然5本書的主角名字都不相同,但是他們都是《獵鹿者》的主角「那提‧邦坡(Natty Bumppo)」的化身,根本上是同一個人。那提‧邦坡從年輕時代一直到他死亡,始終保持冒險犯難的精神。他反對別人破壞他開拓土地的工作,生活樸素,非常辛勤,長年都穿著鹿皮護腿﹝鹿皮襪子﹞。道德品質和理解能力都很高,對別人友好慷慨。他是一個極為適合在森林中生活的人,反對喧囂的資本主義社會,可算是是遠離熱鬧人間的遁隱者。但是他熱心工作,能耐得住寂寞和遠離誘惑,並且終身貫徹自己的意志。比如說寫到了《拓荒者》一書時,主角曾經到新興的紐約市鎮居住一段時間,後來看不慣那裡的新生活,又返回林中做土地的開發工作。到了《草原》一書,主角已經高齡90,還在大草原工作,最後結束了他的一生。那提‧邦波是美國後世文藝中無數牛仔與荒野英雄角色的先驅,是個理想化、正直的個人主義者。貧窮孤立卻純潔的他,是傳統倫理價值的護衛者。庫柏的小說充分表現了美國的開拓精神,是美國人向著未知的世界步步挺進的精神象徵,被塗上了一層濃濃的浪漫!

    詹姆士‧庫柏的小說同樣對政治充滿理想性的狂熱想像力。他早期的小說《間諜》﹝The Spy,1821﹞講述了獨立戰爭時的愛國故事,可算是美國第一部革命小說。主角哈維‧柏契是紐約人,故事也發生在紐約的一個鎮上。他是普通的美國百姓,充當美國向英軍收集情報的間諜,他的間諜身分只有華盛頓將軍才知道。獨立戰爭使哈維‧柏契的家分裂了,他本人具有美國情結,充分愛著正在成形中的美國;但是他的兒子卻是現實上的英國軍官,服役於英國軍隊,必須為英國效命。他到最後甚至必須處理他兒子被華盛頓軍隊逮捕被判死亡的危機,所幸他處理得很好。他勇敢地為華盛頓獨立軍搜集情報,功成之後,不接受任何報酬,又去過著謙卑百姓的生活。33年﹝1812﹞後,哈維‧柏契在另一場戰爭中死亡,華盛頓將軍親手寫給他的信件曝光,他才名揚四方,變成了美國英雄。由於庫柏這本小說的出版,「哈維‧柏契」這個名字成為美國「愛國者」的同義詞。在這個故事中,作者也通過了裡頭的人物表達了廢奴思想,思想前衛而充滿理想。日後,它的影響力愈大,被譯成多國文字,流傳甚廣。

4.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

    那撒尼爾‧霍桑是最典型的北美十三州浪漫﹝傳奇﹞愛情小說作家。

    他出生在麻塞諸塞州的賽勒姆鎮。祖先世代都是虔誠的加爾文教信徒﹝清教徒﹞,祖輩之中有人擔任法官,曾參與1692年「賽勒姆驅巫案」的審判,處死了19人。這段不光榮的歷史在未來對霍桑的思想產生了深刻的影響。4歲時,父親在南美洲因黃熱病突然去世,母親領著他和姊姊、妹妹到緬因州過著寡居的生活。中學時代,曾經對自己家族由英格蘭移居北美做了一番研究。14歲隨母親到緬因州居住,他住的地方是美麗的席巴戈湖湖畔,在這裡可以垂釣、打獵或在山中漫步。1921年,由親戚資助,入讀博多因學院,與後來的美國總統皮爾斯以及大詩人朗費羅成為好友。1825年,他大學畢業,回到塞勒姆鎮居住,在這裡過著12年的隱居生活,他大半都處身在屋裡或海邊,孤獨和沉思佔據了他大半的時間。此時,開始寫了一些短篇小說。不久又寫了長篇小說〈范肖〉,1828年不署名發表,可惜沒有引起注意。這個長篇書寫了一位叫做范肖的年輕學生愛上了一位漂亮的女生艾倫‧朗斯頓,可惜對方另有所愛。在折磨中,范肖終於因痛苦而離開人間。這是一篇典型的愛情小說,表現了現實和理想之間的衝突,可說是霍桑愛情小說的先驅。  

    1837年他出版了短篇小說集《重講一遍的故事》,開始正式署上自己的名字,其中〈教長的黑紗〉一篇最為人稱道。1841年,他受聘波士頓海關,不久解職。1842年,與索非亞小姐結婚,買下波士頓康柯德鎮的一所古老住宅,這所住宅原來是愛默生所居住的古屋,住在裡面寫作。3年之後,出版了短篇小說集《古屋青苔》,其中的短篇小說〈小夥子布朗〉、〈拉伯西尼醫生的女兒〉很受歡迎。。1846年開始,他為了生計,又去謀海關的工作,繼續住在康柯德鎮,鄰居包括梭羅、愛默生等人。隨後3年,寫得很少,受到議論。不過在1850年,他終於寫出了長篇小說《紅字》,為霍桑帶來不朽的聲名。

    《紅字》敘述了一則堅定的、浪漫的愛情故事,作者通過了這則愛情故事抨擊了清教徒上層社會階級人士的偽善和對人性的冷漠。故事裡的女主角叫做海私特‧白蘭﹝Hester Prynne﹞,還在英國時,年輕貌美的她被誘拐,嫁給了畸形、偽善、博學的老人羅格‧齊靈渥斯﹝Roger Chillingworth﹞。當時英國人移民新大陸的風氣盛行,齊靈渥斯也決定移民到美國波士頓。他讓海絲特先行出發,隨後他才前往美國。可是後來齊靈渥斯意外在海上失蹤,生死未卜。海絲特困守在孤獨的生活中有2年之久,精神蒙受痛苦,後來認識了當地一位熱情的的牧師亞瑟‧丁梅斯代﹝Arthur Dimmesdale﹞,兩人相戀。海絲特終於沒有能夠瞞住這件姦情,因為她懷孕了。當時,通姦是不被清教徒社會所允許的,於是她先被收押關在監牢裡。隨後,海絲特抱著3個月大的幼女,由監牢被押送到審判高臺接受公開審問。按當時慣例,海絲特必須說出姦夫的名字,才能獲釋。但是她為了丁梅斯代牧師的前途,謹守愛情的秘密,堅決地不透露愛人的名字。最可怕的是,當時她的情夫丁梅斯代牧師就是審判官之一。海私特的堅強使得丁梅斯代痛苦、感動、震驚;不過,丁梅斯代卻始終沒有勇氣出來自首。海絲特終於得到她應有的懲罰,就是必須終年穿著一件繡著紅字「A」的外衣,所謂的「A」就是Adultery﹝通姦﹞這個字的縮寫。海絲特只好避居在海邊偏僻的茅屋裡,做一些女紅的工作為生,將小孩養大,把餘錢捐出來援助貧病者,頗獲大眾讚賞。雖然她被逼要穿著大紅字A的衣服,不過由於天天穿,日子一久,大家也不感到奇怪,就是長大的女兒珠兒也把媽媽的外衣當成是最高貴的、美麗的衣服。

    博學的老人齊靈渥斯脫困來到新英格蘭,已經化身為一個醫生。當海絲特站在審判高臺接受公開審問的那一天,他就站在廣場上。本來他並不知道和海絲特通姦的人是誰,後來在替牧師丁梅斯代治病時,終於發現丁梅斯代與海絲特的秘密,因此,憤怒的他想置丁梅斯代於死地。他開始對牧師丁梅斯代進行報復,在威脅和折磨中,丁梅斯代的身心受到重大打擊,逐漸衰竭。最後丁梅斯代鼓起勇氣在森林溪邊與海絲特以及女兒見面,並且商量逃到英國的計畫。不過,這個計畫後來在醫生的破壞中無法成行。故事的最後來到了一個節日,也就是新州長即將上任的那一天。所有的人都放假了,市場上人潮滾滾,海絲特穿著配戴紅色的A字的衣服和珠兒來到這裡。不久,遊行隊伍、軍樂隊、武裝部隊也來了。受人擁戴的丁梅斯代牧師神采奕奕地抵達這裡,當眾發表了一篇〈上帝與人類社會的關係〉的講詞,他美好的聲音使聽眾感動、敬畏、驚奇,頓覺丁梅斯代牧師神聖不可侵犯,已經攀爬到人生的最高峰散發光芒。接著,群眾的遊行隊伍將由市場走到鎮公所,要在那裡舉辦一個莊嚴的盛宴,結束慶典。州長、知事、長輩、牧師們都緊跟在後面,往前走,歡聲雷動。但是,丁梅斯代牧師此時有了異狀,他臉色蒼白、蹣跚而行,彷彿整個人都失去生命。因為,路途上,那個曾經審判海絲特的審判台就在前面。來到這裡,丁梅斯代牧師不想走了。他不顧事情的嚴重性,在病痛中,牽著女兒珠兒的手,由海絲特扶著,一起走上了審判台,當眾承認了他和海絲特的戀情以及承認他就是女孩的父親。所有參加典禮的上層社會官員、宗教信徒、牧師們、人民一聽,都嚇呆了;事後又非常同情這件充滿悔恨、痛苦、罪惡的事。丁梅斯代勇敢地向大家發表了一篇感謝人們長年以來支持他的演說之後,把自己的胸前的衣服扯開,一個腥紅的大字「A」就烙印在他的胸膛上。此時,也到了他油盡燈枯的時候,他讓他的女兒吻他,終於離別了世間。節日後,海絲特就帶著7歲的女兒消失不見了。

    若干年後﹝似乎是珠兒在歐洲嫁人後﹞,海絲特又回到新英格蘭來,成為這裡婦女們傾吐心聲的對象。後來,她去世了。在皇家禮拜堂的旁邊墓區,她的墳墓和丁梅斯代低矮的墳墓並立,共用一個墓碑,上面刻寫著『一片黑土地,寫著紅色的「A」字!』這幾個字。

    這個故事當然是非常偉大的愛情故事,充滿了愛情的理想和想像力。故事的女主角無疑的是一位英雄,她通過了嚴酷的考驗,為愛情付出一切,勇氣無人能及。就是牧師丁梅斯代也是英雄,他先是懦弱,但最後他成了勇敢無比的人。他們都是為愛情而甘心受苦、受難的人,倘若我們想用自己平凡的愛情與他們相比,也只能顯示自己的不自量力和庸俗罷了。《紅字》這本小說可說是浪漫傳奇愛情小說的代表作。

5.赫爾曼·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1819-1891年﹞

    赫爾曼‧梅爾維爾出生於紐約。父親艾倫‧梅爾維爾是「唯一神教派基督徒,赫爾曼‧梅爾維爾則從其母系所信奉的「長老會」。早年就讀紐約公校小學。1830年全家移居奧爾巴尼,父親於當地從事皮草進出口生意,失敗,破產,不久去世,當時梅爾維爾只有12歲。梅爾維爾在1830─1837年間非定期就讀於奧爾巴尼學院,曾在該學校學習許多文學經典。因為家境轉壞,15歲起就做過農夫、職員、小學教師等職務。他於1837年搭乘帆船出航,前往英國利物浦。1839年,他到一艘行走於倫敦和紐約的郵輪工作。1841年成為捕鯨水手,從麻薩諸塞州費爾黑文港出發,捕鯨船航行過合恩角,於南太平洋一帶活動。整整18個月,這艘捕鯨船在茫茫的大海航行,工作繁重、管理嚴酷。1842年7月,梅爾維爾受不了壓迫,逃離捕鯨船,在馬克薩斯群島的叢林中逃亡,躲避食人族泰皮族。8月在一條澳大利亞商船「魯西‧安妮號」上擔任水手,又因故被囚於塔希提島。11月,越獄成功,在一艘捕鯨船上從事投叉手4個月之久,回到了夏威夷。1843年8月,他參加了美國海軍,上了「美國號」戰艦。1844年,終於回到了東岸的波士頓,結束了他的海上驚魂記。

    這趟傳奇海上旅程對他以後的寫作極為重要。首先,難忘的海上航行和群島叢林逃亡,使他寫了《泰皮》﹝1846﹞、《歐穆》﹝1847﹞、《德雷本》﹝1849﹞《白夾克》﹝1850﹞這4部小說。這些小說有許多叢林野人生活、海上冒險、軍艦戰鬥的情節,想像力宏大,都是傳奇味道濃厚的小說。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終於在1851年,出版了不朽的傑作《白鯨記》。

    《白鯨記》裡滿是瑰麗、壯闊的海洋奇景和奇怪的人物角色。有熱帶無風帶的奇異海面;有群鯨翻滾追奔的水面;幾10層樓高的深海大浪;有報復心堅強如山、象徵人類征服自然野心的獨腳人船長亞哈;有一隻充滿殺手本性和謀略、象徵著大自然反撲力量的白鯨「莫比敵」;有來自原始社會能預測自己命運的黑人魚叉手奎奎格……組構成既真實又超現實、既人性又反人性的浩大空間和故事,其宏偉瑰麗、詭譎難測超出了吾人的想像力之外。

    故事乃是通過了個性憂鬱的以實馬利﹝Ishmael)這位水手的眼睛而被訴說出來。雖然以實馬利本來就知道補鯨的工作很危險,但是性喜冒險的他還是上了捕鯨船。這艘叫做「皮闊德號」的船,由美國東岸南塔開特﹝Nantucket﹞港口出發,越過大西洋進入印度洋,後來更進入太平洋。

    以實馬利在上船前,就認識了黑皮膚的南海蠻人奎奎格,兩個人結成好友,相互支援。在船長亞哈的指揮底下,皮闊德號一路上獵殺了許多的鯨魚,可說魚貨滿船。但是,以實馬利慢慢發現,船長亞哈似乎不以一桶桶煉製出來的鯨魚油為滿足。原來船長真正的企圖在於尋找一隻白鯨,企圖殺死它。因為亞哈船長曾被白鯨咬掉了一條腿,使它變成怪異的獨腳人,這件事重重挫傷了他的自尊心。這隻鯨魚甚為巨大兇狠、機警神秘,水手們無不聞之色變。但是船長亞哈仇恨高漲,發誓追殺這隻白鯨到底。他曾當著眾人的面前,把一枚貴重的西班牙金幣釘在傳檣上,聲稱誰第一個發現白鯨「莫比敵」,誰就可以得到這枚金幣。

    在復仇心的驅使下,亞哈向每一艘他遇到的補鯨船打聽這隻白鯨出沒的訊息。終於,一艘英國的捕鯨船給了即時性的消息,因為這位英國的船長剛被那隻白鯨咬斷一隻手臂。斷臂的英國船長曾好心地勸告亞哈放棄復仇,因為白鯨實在非常可怕,亞哈卻不為所動。亞哈甚至以手槍嚇退前來勸告他的副船長斯巴達克,於是船在白鯨出沒的地方加速行駛。

    水手以實馬利的好友奎奎格曾經得了重病,預感自己將要死亡,要人替他做了一只獨木舟棺材,準備海葬,不料他的病卻好了,棺木就留下來當救生艇用。

    亞哈加速尋找白鯨,終於正面遇到在海上翻滾的白鯨。亞哈先搭了快艇追過去,但小艇立即被白鯨撞得粉碎,亞哈幸被救上大船。亞哈毫無所懼,他下令繼續追擊白鯨。第2天雖然有人喪生海底,但是白鯨被許多魚叉擊中受傷。第3天,白鯨在魚叉的襲擊下狀似奄奄一息,背脊露出水面。亞哈又乘著小艇前去追殺白鯨,無奈小艇又被白鯨撞碎;在緊急中,副船長斯達巴克只好駕駛大船前去營救。白鯨鼓足最後的勇氣,將大船撞碎,大船慢慢沉入水中。此時,亞哈的脖子被魚叉的繩子纏住,而魚叉正插在白鯨身上,當白鯨往前拉動時,亞哈就被絞死了。

    皮闊德號終於沉沒,以實馬利隨著漩渦下沉,命在旦夕。可是,有一樣東西撐住了他,使他不至於沉沒,原來就是奎奎格的棺材。在海上漂浮了一陣子,一艘尋找皮闊德號的捕鯨船來到了,終於救起了以實馬利,他成了皮闊德號捕鯨船唯一的生還者。

    這本《白鯨記》的狂暴性叫人覺得心驚膽戰,暗陳了人類企圖壓制、征服、控制其生存處境﹝大自然環境﹞的無窮野心,並且暴露了人類為了實現這種野心即使犧牲生命亦在所不惜的狂妄心態;它也是美國13洲殖民地時期開拓精神極致的代表性作品,是最典型的傳奇浪漫小說。《白鯨記》之後,美國的傳奇文學時代就慢慢地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穩健、保守的的田園‧喜劇文學。

 

二、夏天:田園‧喜劇小說時代

    美國小說裡的人物由狂飆英雄轉變為世代常居的一般人民是無法改變的,移民總有一天會變成固定居住下來的國家公民,這是一定的。比如像霍桑這種浪漫時代的作家,祖先在1630年代就已經由英格蘭移民到北美13州,經過了幾代,到了他本人的時候,已經是不折不扣的美國麻州出生的人士。到了更年輕的下一個時期的作家,幾乎每個人都算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了。在這個情況下,作家對土地的感情就深厚起來,所描寫的周遭環境就更加細膩動人,終而產生了親切的田園‧喜劇文學。同時,人們歷經半個世紀到一個世紀之間的奮鬥,隨著南北戰爭的結束,工業時代來臨了,經濟財政蒸蒸日上,一個新的世界已經被打造出來;對於他們所創造出來的新精神、新道德也已經習慣,甚至相當滿意;因此,作家成了護衛這塊新土地、新精神、新道德的人士,鞏固了田園‧喜劇的發展。總之,從前緊張的、狂飆的傳奇浪漫文學不見了;未來憂傷的、譴責的悲劇文學還沒來到。文壇處在溫暖和氣的氣氛中,抒寫故鄉土地的美好、維護美國道德的文學不斷出現。這就是美國的田園‧喜劇時代的文學。

 1.布萊特‧哈特﹝Bret Harte ,1836-1902﹞

    佛朗西斯‧布萊特‧哈特出生於紐約州奧爾巴尼的一個貧寒家庭裡。父親是一個小學教師,有些藏書,可以讓他閱讀莎士比亞或愛默生的作品。可是,父親在1845年去世,哈特只好隨著母親搬到紐約城居住,13歲就必須離校謀生,曾在律師事務所和一家商業公司做職員。1854年,與母親隨著加州的淘金狂潮,去到了美國西部。在加州,他常常換職業,做過郵遞工人、藥局人員、排字工人、小學教師、報社編輯、掏金工人……。他生活艱難,並沒有賺到甚麼錢,但是複雜喧囂的工作環境提供了他日後無窮的寫作素材,尤其是他接觸過的各式各樣的西部人物、環境能引起讀者很大的興趣。哈特正式的寫作生涯,開始於一份報社編輯的工作,後來他曾在報紙上猛烈抨擊一夥白人屠殺印第安人的野蠻暴行,得罪暴徒,因此不得不逃亡到舊金山。在那裡,他很快脫穎而出,成為當地文壇一顆耀眼的新星。哈特最後變成了西部加州居民的專門寫手,以「加里福尼亞故事」聞名美國和國外,他的文學就叫做美國的「鄉土文學」。

    哈特被稱為「加州的歌手」,當時無數質樸的西部百姓在他筆下栩栩如生,同時他也寫賭棍、妓女、酒鬼、流浪漢、搶劫犯。這些平凡居民儘管有許多無法無天的行為;但是每個人在緊要關頭,都表現了他們無法隱藏的善良的心。比如說〈密格爾斯〉這篇小說裡的主角密格爾斯雖然行為放蕩,卻是個偉大的殉道者;〈帕克灘被放逐的人們〉的主角奧克赫斯特雖然是個賭棍,但是為了拯救一對年輕的戀人最後選擇了自我犧牲。這些故事,都展現了土地上居住了無數美好的靈魂,對周圍的鄰居也都充滿了善心。

    哈特最有名的作品是小說〈咆哮營的幸運兒〉。大約在1868年春,哈特參與創辦《大陸月刊》,並應邀成為它的主編,隨後在該刊物上發表這一篇最重要的短篇小說。這篇小說描寫了一群淘金者,平常他們天不怕地不怕,動不動就起哄、鬥毆、賭博,他們很難控制粗俗的脾氣。表面上看來,他們都是賭徒、強盜一類毫無顧忌的人,但事實跟平常人沒有分別:最凶的人神態最溫和;最強壯的人右手只有三根手指;最棒的槍手也只有一隻眼睛。不過,一個印地安女人──切羅基人薩爾生了一個孤兒,改變了這一切。這個印地安女人死了,留下了可憐的私生嬰兒。所有的咆哮營的粗獷男人彷彿經過了一場意外的洗禮,他們突然轉變了,變得安靜而懂事,承擔起照顧嬰兒的工作。他們對這位孤兒產生了無限的愛,爭相前來探視他,替這位孤兒取名叫做「托瑪斯‧幸運兒」,並相信小孩會帶給他們幸運。平常大吼大叫的他們感情流露,躡手躡腳來到了嬰兒的面前,給他一塊金幣或一塊手帕等等這些東西。他們甚至不計代價,把一袋沙金給了採購員,要採購員幫嬰兒購買一幅美麗的衣服花邊。咆哮營的人日常生活全都改革自新:行為變得很有分寸、環境收拾得很乾淨、穿著變得體面。總之,由於小孩的出生,喚醒了咆哮營人們的公理、人道和慈愛,一切都變了。雖然,小說的結局是悲慘的──一陣洪水無可避免的沖毀了咆哮營,嬰兒最後還是死了。但是這篇小說卻充滿了對生命和高貴的人性的禮讚,是最具溫暖的一個故事了。

    這篇小說就那位嬰兒來說是悲劇小說,但是就咆哮營所有的人來說則不是悲劇,勿寧說是一種喜劇,因為人人都恢復了他們的高貴性,有了一個很好的結局。顯然這篇小說的主角並不是那個嬰兒,而是咆哮營裡的所有人們。就故事的場景來說,它算是田園小說,因為淘金場畢竟是體力勞動的天地,人們仍然靠著土地和大自然來撫養他們,所有的風光仍屬鄉野風光,和農村是同一個屬性的。哈特無疑的是一位田園風光、人物的道地寫手,這就是為什麼後來他與來自密西西比河的田園作家馬克‧吐溫變成好朋友的原因。

2.馬克‧吐溫﹝1835─1910﹞

馬克‧吐溫出生於美國密蘇里州門羅縣佛羅里達鎮。在4歲時,他們一家遷往密蘇里州漢尼拔﹝Hannibal﹞的一個密西西比河的港市,而這就成為了他後來的著作《湯姆歷險記》和《頑童流浪記》中聖彼得堡港市的靈感。那時,密蘇里州是聯邦的奴隸州,在吐溫年輕時開始了奴隸制的解放,這成為了往後在他的歷險小說中的主題。父親是地方的貧窮的小律師,在馬克‧吐溫12歲時突然病逝,家道因此就更加沒落了,馬克吐溫必須外出謀職為生。1848,13歲,他先在一家印刷廠當學徒。1851年,16歲起,到東部和中西部當流動的排字工人,住過許多不同的地方,包括紐約、辛辛那提等地,並開始投稿寫作。1856年,21歲,到新奧爾良,一度想到巴西經商,當他沿著密西西比河航行時,認識了「保羅‧瓊斯」號的領港員赫勒斯‧華克斯比,引起了他對航行的興趣,於是向對方學習當個領港員,在密西西比河謀生起來。這個職業是當時全美薪水第3高的職業,馬克‧吐溫領港員的工作一直持續到1861年的南北戰爭爆發為止。這幾年的水上生活,給了馬克‧吐溫後來的文學數不盡的好素材,因為他在實際的生活中認識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社會現實。

南北戰爭﹝1861─1965﹞爆發後,馬克‧吐溫一度被南軍收編,半月後逃離,投奔他的哥哥奧來昂,去到了內華達州,在那裏開銀礦、經商,可惜都告失敗。1862年,在內華達州的佛吉尼亞城擔任《企業報》的記者。1863年,他開始以馬克‧吐溫為筆名在報紙上發表一些有關密西西比河上生活的幽默小品。1864年,他到聖‧法蘭西斯科﹝舊金山﹞的報章雜誌界工作,認識了哈特那些作家,在他們的幫忙下,開始發表了幽默小說。從此,馬克吐溫在美國的文壇開始揚名立萬。
    馬克‧吐溫一生不乏精彩的閱歷,包括1867年以記者的身分乘遊輪到歐洲、中東旅行,2年後把在歐洲所見所聞的50篇文章出版,叫做《傻瓜出國旅行記》,轟動國內外。1870年與一位資本家的女兒歐利維亞結婚,她是一個能幫馬克吐溫校稿、編集的妻子,婚姻維持了34年,直到妻子於1904年去世。1890年代初期第3趟出國旅行,到了非洲、亞洲、澳洲等地,共旅行了10年,回國時受到美國人熱烈的歡迎。直到1910年去世,他一直受人愛戴,也獲得許多大學的榮譽碩士、博士的學位。所有的這些幸運與他的文學作品受人喜愛息息相關。其寫作成功的因素是因為他的作品充滿著人性的溫暖、機智的幽默、充沛的正義感;另外當然是他的小說揚洋溢著美國的鄉野田園風光,尤其是密西西比河的風景,更是讓人難忘,純粹是無可取代的美國的鄉土風光。不論長、短篇小說,他的許多作品都有上述許多的優點。我們可以說馬克‧吐溫是美國典型的田園‧喜劇作家,他的小說裡的美好地景、小說人物的達觀幽默、護衛美國傳統精神﹝民主、自由﹞的脾性,正是田園‧喜劇文學的一種特質。
    馬克‧吐溫最有名的短篇小說之一是〈卡拉維拉斯縣的跳蛙〉,這篇小說描寫了一位叫做吉姆‧司麥力的怪人。這個人生性愛好與人打賭,鬥狗、賽馬根本不用說,就是連牧師太太的病會不會好都可以和人賭上老半天。有一天,他抓到了一只青蛙,訓練它,竟然能叫它翻觔斗。於是他宣稱這只青蛙是卡拉維拉斯縣最有名的寶物,沒有任何一隻青蛙比它更能跳。他遇到一個過路的人,兩人開始打賭。路人也不是省油的燈,趁著司麥力去抓另一隻青蛙來和這只跳蛙比賽的時候,在跳蛙的肚子裡灌進了兩把打鳥的有重量的鉛彈,比賽結束,司麥利輸掉了這場賭注,被贏走了40元。等到司麥力發現事情的真相時,要去找那位耍老千的路人算帳時,那路人早就跑了……。這是一個典型的美國西部的民間喧鬧故事,充滿了鄉土的幽默的氣息,當然是田園類的小說。主要是使用諷刺的文筆來懲罰那些誇口愛吹牛賭博的人,替謙虛的傳統道德做了維護的工作。

馬克‧吐溫最有名的長篇小說之一是1884年印行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有人譯成頑童流浪記﹞。這部小說描寫了一個白人青少年哈克貝利在變成道格拉斯寡婦的義子後,反而受到這位寡婦及其妹妹的監視,要他做一個穿著合乎規定、行為循規蹈矩的「文明人」。哈克貝利一向過慣率性的野孩子的生活,因此感到很不自由。他先加入了一個孩子幫,後來又厭煩幫派生活。最後他的父親前來向錢要錢﹝他藏了一些錢幣﹞,並且抓走他。父親和他住在森林小屋,雖然在這裡可以放獷自然,但是酗酒無度的父親常毒打他。於是他在一個月色明媚的晚上逃家,去追求獨立自主的生活。他跳上了事先準備好的一張木筏上,進入了寬闊的、浩蕩的、無拘的、自由自在的密西西比河裡,順流而下,準備在平靜中流亡到另一個沒有壓力的世界中去。可是,他來到了一個傑克遜島,碰到了一個叫做吉姆的黑人,這個黑人就是道格拉斯寡婦妹妹家的奴隸。由於主人想要賣掉黑人吉姆,在害怕中,吉姆就逃出來了,躲到了這個島。於是兩人結伴而行,目的地是不准蓄奴的自由州 (伊利諾州的自由地區開羅),之後雖然仍難逃社會的網羅,在旅途上又歷經了許多的拐騙、危難和驚嚇,但是到最後則以喜劇收場,哈克貝利終於回到了親愛的薩萊姨媽的身邊,而吉姆則獲得他永遠的自由。這篇小說裡的兩個主角都是為自由而奮鬥的人,「自由」可說是他們要取得的唯一目標,「維護自由」這個神聖的美國社會基本教條也就是這本長篇小說創作的主題,馬克‧吐溫其實是一個相當愛惜美國傳統價值的人士。除了維護傳統社會價值外,在這本小說之前,馬克‧吐溫曾於1876年印行一本更為有名的長篇小說《湯姆‧索耶歷險記》﹝有人翻譯成湯姆歷險記﹞,以及在《湯姆‧索耶歷險記》之前的1875年開始寫作的生活經驗散文集《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這些作品都描寫了寬闊的密西西比河的風光,滿溢了鄉土氣息,都是標準的田園文學。如果要了解1850、60年代的密西西比河的風景,首先要看的書就是馬克‧吐溫這幾本書,它們可以說把美國的田園文學推到了一個最高峰,叫後來的人很難超越了。
3.威廉‧豪威爾斯William Dean Howells,  1837─1920
    如果說馬克‧吐溫所寫的文類大抵以田園小說為大宗的話,則威廉‧豪威爾斯所寫的就是喜劇了。雖然他們文類不同,但對於美國的社會價值和傳統道德則同樣採取了保守的維護的態度,只是威廉‧豪威爾斯的維護心比馬克‧吐溫要更為強大。他們的不同是:馬克‧吐溫的關切還算是對底層社會人民的關切,而豪威爾斯的關切則完全屬於對資產階級的關切了。 
    豪威爾斯出生在俄亥俄州貝爾蒙的一個鄉間渡口,父親是小印刷廠的老闆,也是辦報人。家庭人口眾多,經濟情況不算富裕。因此豪威爾斯9歲就必須在印刷廠做工,父親教育他念書。1851年,進入《俄亥俄日報》工作;之後,豪威爾斯開始在報刊上投稿,寫小說、詩歌、散文。他早年以詩在文壇嶄露頭角,1860年到西部一趟,得以認識愛默生、霍桑、梭羅這些大家,後遷居紐約,又認識了惠特曼。1861年,幫助林肯助選有功,被派往義大利任威尼斯任領事,有機會研究義大利的語言、文字。1866年,回國受聘《大西洋月刊》助理編輯,後升為編輯,他以這個雜誌廣結善緣,實際上幫助過馬克‧吐溫、亨利‧詹姆士……一批傑出的作家。1881年,應《哈伯斯》雜誌邀請,擔任編輯研究所的研究員,在那裏研究19世紀以來歐洲傑出的現實﹝寫實﹞主義作家。豪威爾斯曾竭力反對當時盛行的浪漫主義小說。他認為小說的首要目的是教誨,而不是娛樂;文學作品應該採用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不過,據他的個人的看法,他比較能欣賞托爾斯泰那種寫實主義,不同意左拉等人的自然主義。這就是說,他同意巴爾札克那種描寫中產市民生活、喜劇性的寫實主義;而不同意左拉那種描述下層社會生活、悲劇性的的寫實主義,可見他的文學觀還是屬於典型中產階級的文學觀。《大西洋月刊》《哈伯斯》本來就是上層社會的文學發表園地,對中產階級、資本主義的讀者有吸引力。豪威爾斯也利用這兩個園地培養了美國文學家隊伍,對當時的美國文壇產生重大影響。
    豪威爾斯向來都寫作資產階級的生活小說,大半也都是喜劇收場。1885年,他寫作的長篇小說《賽拉斯‧拉帕姆的發跡》即是一本用來稱讚有骨氣、有道德的資本家的小說。賽拉斯‧拉帕姆是一個經過奮鬥終於成功的商人,他本來是一個佛蒙特州的農場主,後來變成了波士頓一個顏料的製造商。他在波士頓建造了闊氣的房子,努力擠進上層社會,並鼓勵2個女兒也往上層社會發展。一個女兒佩內洛普和一個富家子弟湯姆戀愛了,並論及婚嫁。可是,不久,賽拉斯‧拉帕姆的生意意外失敗了,面臨破產欠下鉅款的命運,同時女兒的婚事也面臨告吹的危機。這時他本可把自己的工作場賣給一家英國公司,以求脫困;但考慮到鐵路公司插手後會使買主受損,他不願意損人利己,終於沒有賣出工作場。他反向甘願自己傾家蕩產,最後率領著家人一起回到鄉下。在這裡,小說突出表現了這個商人的道德觀念﹝也是毫威爾斯自己的觀念﹞。他不贊成在經濟競爭中不擇手段,倒是主張商人要有仁慈之心,能為他人著想。錢可以賺,但不能損害他人。由於賽拉斯‧拉帕姆能堅守經商道德終於使他成為商人的楷模,感召了許許多多的生意人,傳為業界佳話。湯姆也受到了感動,最後娶了他的女兒佩內洛普,他和女兒有了圓滿的結局。這篇小說當然是用來替資本家擦脂抹粉的小說,卻是當時非常有名的小說,可見當時一般人還未對商人失去信心。1882年豪威爾斯又出版了長篇小說《現代婚姻》,目的是勸年輕人持守道德。故事的內容是寫一對年輕人草率成婚,後來男方生活放蕩,終至不可避免地離婚了,離婚後的女方又嫁給一個有地位的男子,這位男子相當能持守道德,婚姻終於能成功而幸福美滿。像這種說教的衛道小說命名為「現代婚姻」實在有些勉強,倒不如命名為「清教徒的婚姻」比較恰當。他寫的的小說共有40部之多,大部分都算是保守的喜劇。
    不過我們不能忽略他的小說技巧,他描寫細膩,對話生動活潑,造就他小說的成功,也使他能出版那麼多的小說,深受上層社會和保守人士的歡迎。除此之外,他也擔任過美國國家藝術院的院長,帶領著當時的一大批作家,在文壇上的確做出了傑出貢獻。
    總之,我們不能說為資本家說話的小說一定不好;只能說,一種文風造就一種作家,田園‧喜劇文風當然會產生田園‧喜劇的作家。背後和文學發展的歷程有著很深的關係。

 

三、秋天:悲劇小說時代

    豪威爾斯雖然不喜歡自然主義,但是他的後一輩的美國小說家還是走進了自然主義的懷抱裡,不是說自然主義比其它的主義要更優越,應該是說時代已經走進了悲劇的範圍裡,而自然主義本身恰巧就是不折不扣的悲劇文學,所以受到歡迎。不但是自然主義,之後又出現的虛無主義﹝失落的一代﹞,都是悲劇文學。1.法蘭克‧諾里斯﹝Frank Norris 1870─1902﹞

    法蘭克‧諾里斯是把自然主義由法國引進美國的第一人。他出生在芝加哥一個富有的家庭,父親是一位對美術有愛好的珠寶商。因此諾里斯從小就對畫圖有興趣,他先在加州大學預科讀了一年書,然後在1887年動身到巴黎私人的朱利恩畫室去學畫。不過到法國後,他的興趣轉向了文學,醉心雨果、左拉的作品。他先受到浪漫主義的影響,寫作《伊福奈兒:一個法國世仇的傳說》敘述詩。1889年,回到加州大學英語系讀書。1891年,《伊福奈兒》出版了,得到若干的社會回應,算是一個新作家;但是使他聲名大噪的還是有關自然主義的小說寫作。

    由於諾里斯在念大學時父母親婚變,諾里斯袒護母親,終至無法繼承父親的遺產,他因此變得很窮。諾里斯倒是很能甘於貧窮,並關心廣大的貧窮階級,常到他所棲身的聖‧法蘭西斯科﹝舊金山﹞的街頭去觀察窮人的生活。他大學時就已經著手寫作一部和左拉文學呼應的自然主義小說《麥克格第》。直到他大學畢業,又念完哈佛大學寫作研究班,小說都還沒寫完,可見他對於寫作是如何地小心謹慎。他後來又回到聖‧法蘭西斯科,在報章雜誌社裡擔任記者,繼續寫小說。1899年,《麥克格第》出版,立即轟動美國文壇,連反對自然主義的豪威爾斯也撰寫書評,稱讚這本小說是美國小說發展史的一個里程碑。那麼,這本聲名大噪的小說究竟是寫了甚麼呢?

     《麥克格第》的主角就是一個叫做麥克格第的俗人﹝當然是下層社會的人﹞。這個人力氣很大,頭腦卻很簡單。他的體格魁高大,性格溫馴,外表像一隻只會拉車的馬。還好他曾向一個江湖醫生學了牙科醫術,使得他能在聖‧法蘭西斯科的街頭開個無照的牙科診所,他靠這個工作為生。像這種俗人,本來應該平靜而庸碌地過完他的人生,但是世事難料。他有一位朋友叫做馬庫斯‧斯科勒介紹了一位漂亮的表妹區萊納給麥克格第,後來結婚了,麥克格第竟然有了一個漂亮的妻子!除此之外,在新婚之際,妻子區萊納意外中了5千元的彩券,獲得巨款!這些好運終於帶來了災難。好友斯科勒開始嫉妒麥克格第的幸運,同時後悔放棄漂亮的表妹區萊納。於是,斯科勒寫了告密信,檢舉麥克格第是個沒有執照的牙醫,迫使麥克格第失業而失去經濟來源;同時區萊納自從中了彩券後,成為守財奴,死守著5千元不放。麥克格第開始酗酒、離家、變窮。到最後,麥克格第為了竊取妻子的5千元,掐死了妻子,之後逃入內華達州沙漠的深處躲藏。斯科勒心有未甘,協助警方,追捕麥克個第直到寸草不生的沙漠裡,最後兩人有一場決戰。麥克格第憑著他天生的蠻力,將斯科勒殺死。麥克格第最後是提著他所豢養的金絲雀鳥籠,拉著斯科勒的屍體﹝他的手腕和死人斯科勒的手腕銬在一起﹞,望向茫茫沙漠的遠方,這是他的未來命運的寫照。

    像這樣的一本小說,它的主旨到底是甚麼呢?原來這是一本非常典型的左拉式的自然主義的文學作品。所謂自然主義的「自然」不只是普通意義的自然,而是指「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生物學法則下的那種自然。也就是說,我們的生存是有其「條件」的,也就是受到內在生理和外在環境的限制。這些條件如果限制一個人過於苛烈,人就被淘汰。

    自然主義的作家就是在於揭示這些條件因素下的人的生活。這些限制生存的條件包括了人的疾病遺傳、個性脾氣、身體狀況、經濟環境、社會因素、時代趨向、地理氣候……等等內外在的因素,人只是生物的一員,終將難以逃脫它們的控制。就像故事裡的主角麥克格第受制於他的智力、斯科勒受制於他的嫉妒心、區萊納受制於她的愛財如命,終於演成了這個大悲劇。也就是說,作者諾里斯企圖告訴我們,人難逃生存環境條件的制約。我們無法人定勝「天」,只能眼睜睜看著我們被「天」所決定和淘汰。因此,人的存在事實上是一個悲劇,是一個種種條件所制約下的悲劇。

    諾里斯更為有名的小說就是他的《小麥史詩》三部曲。分別是《章魚──加里福尼亞的故事》、《深淵──芝加哥的故事》、《豺狼──歐洲的故事》這三本小說。第一本《章魚》完成於1890年,是用章魚這種有八個爪、能四面八方捕食的軟體生物來形容當時貪得無厭、掠人錢財的美國鐵路公司。故事發生在美國的西部加州的摩埃托斯農莊,主人叫做曼克奈斯‧得力克。曼克奈斯在當地很有影響力,被嬉稱為「州長」。故事開始,美國的西南太平洋鐵路公司已經鋪好鐵路,控制了地方的農莊。農莊人士當然心有未甘,開始對鐵路公司進行抗爭。最後雙方演成嚴重衝突,許多人在抗爭當中都死了。曼克奈斯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當然不肯對鐵路公司低聲下氣。他的兒子哈倫‧得力克曾勇敢地率眾抗爭,最後落得一敗塗地。因為鐵路公司有錢有勢,像八爪魚控制了一切。哈倫被鐵路公司害死了;曼克奈斯則先變成窮人,後來發瘋了。整個故事無非訴說曼克奈斯家族在狂暴的美國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中,如何衰敗、被毀滅的的過程,而這種衰敗、被毀滅來得如此的狂暴無情,如此地無法挽救。簡單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農莊終於被資本主義整個吞噬、淘汰了。這就是自然主義的真諦。《章魚》這部小說的格局宏大,想像力豐富,生活性強,鬥爭激烈,是諾里斯最好的作品。《深淵》則成書於1901年,書寫芝加哥的小麥交易所的故事,描寫一個小麥投機商的興衰起落,與敵手鬥爭非常激烈,最後當然落得一敗塗地,以悲劇收場。《豺狼》則無法寫成,因為1902年,諾里斯突然告別人世。

    綜觀諾里斯的一生的創作,最精彩的作品都離不開自然主義,而自然主義則是一種悲劇的文學流派。這說明了美國的文學的時代已經來到悲劇的階段,主流作家明顯地感到了環境的壓力日漸增大,叫人無法負荷。文學正告別上一代的田園‧喜劇的文風,轉向悲劇。

2.傑克‧倫敦﹝Jack London,1876─1916﹞

    傑克‧倫敦仍然是自然主義的小說家,不過他的思想受到共產主義宣言的影響,也曾參加了共產黨的活動,小說人物明顯有比諾里斯的小說人物要更具堅強的鬥爭性,但是也更富狂暴性﹝動物的殘暴性﹞。

    他出生在加州的聖‧法蘭西斯科﹝舊金山﹞,母親威廉‧虔妮是來自俄亥俄州富裕家庭的女兒,有能力為人占卜降神並且教授鋼琴,不過竟然無法知道傑克‧倫敦的父親是誰。傑克‧倫敦是私生子,出生8個月後,母親帶著她嫁給了繼父約翰‧倫敦。繼父是一位已經有兩個女兒的鰥夫,當過農夫、木匠、警察,是標準的體力勞動者。
    繼父為了生活東奔西跑,傑克‧倫敦也隨著家庭吃足了苦頭。8歲時,他在一個牧場當牧童。10歲在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當報童和碼頭小工。他的學費必須靠自己賺取。15歲的時候,繼父被貨車撞傷了,他在罐頭工廠找到固定工作,每小時可賺一角錢,每天最少的工作時數是10小時,有時工作達20小時。1893年,17歲的他簽約上了漁船「索非亞‧蘇德蘭」號,這條船一直到達了日本海岸捕魚。當他回到美國時,美國正處在工人運動造成的一片混亂中。傑克‧倫敦先在紡織廠和城市鐵路發電站工作了一陣子的苦工,然後他加入了凱利工人軍隊(Kelly's industrial army),成為一名流浪工人。他參加了失業大軍組成的抗議隊伍抵達華盛頓,目睹了當時美國經濟蕭條的真實境況;他在這一年曾因「流浪罪」逮捕入獄,幾個月後才被釋放。在大都市他住過的貧民窟,親嚐貧窮的滋味,也目睹了社會的不平等和人與人之間的殘酷競爭,終至於培養了他對於「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法則的堅定看法。
    當他加入失業大軍進行流浪的時候,有機會閱讀到《共產黨宣言》的小冊子,初步了解到了資本主義剝削本性的殘酷和激烈。
    1896年,他用一年的時間學完了中學四年的課程,順利考入位於伯克利伯克利加州大學,這時他已經20歲了。1897年,因為貧困,被迫退學,加入克朗代克河的淘金熱,前往阿拉斯加淘金。淘金是他的小說最重要的素材之一,而且他寫的淘金故事也大多發生在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1899年,23歲,他回到了父親已死的家中,寫了〈給獵人〉的一篇小說寄給《大陸月刊》,登出了,這是他寫有關阿拉斯加的《北方的故事》的第一篇,也為他敲開了文壇的大門。1900年1月,遠在波士頓的《大西洋月刊》又刊登他的新作〈北方的奧德賽〉,更加受到文壇的重視。2月他就與在中學任教的貝西‧麥德溫小姐結婚,這是他的元配。4月出版了他第一部中短篇小說集《狼的兒子》,贏得美國卓越小說家的名譽。此後他幾乎天天寫作,伏案不懈,有時一天要寫作17、8小時,自己還規定每天寫作的字數。17年後,他過早地離開了人間;但是他已經寫了17本中長篇小說,150多篇的短篇故事,3個劇本,還有報告、隨筆、論文,總數大概在8、9百萬字左右。這些小說讓人看到傑克倫敦對於大自然的喜愛、對於下層工人群眾的同情心以及對於資產階級的極大反抗,他大部分的人生走都在一條極富社會良心的行動道路。不過,由於1908年,他代表社會黨,參加了美國總統的競選失敗,受到打擊不小。之後,他不再對工人階級始終如一的關切,也不認為工人解放運動是最後的社會救贖;他在悲情中,把自己的希望寄託於回歸大自然以求己身的解放。他在偏僻的希爾牧場,建造了一棟豪華的別墅,想要過一個安居在大自然中的田園生活。後來由於兩個女兒對他冷漠、別墅燬於一場大火以及疾病纏身,他的理想整個都破碎了。1916年11月,在夏威夷治病,去世了。遺體火化後,運回牧場安葬。總之,他個人對周遭環境的主要感覺並不屬於無產階級革命者的那種充滿理想的浪漫感覺,勿寧說乃是屬於自然主義那種無限悲憤的悲劇感覺。
    傑克倫敦有一本最有名的描寫動物的小說叫做《野性的呼喚》,是美國文學史上的經典作品,被譽為「世界上的人讀得最多的美國小說」,也可說是自然主義的樣版小說。這本小說本來是短篇,後來被擴充成為長篇。敘述了一隻叫做「布克」的狗,主人是米勒法官。布克是南方莊園裡的狗,一向過慣了養尊處優的生活。有一天園丁曼內爾把它拐走,以一百塊錢的價格賣給了狗販子。接著,在輾轉易手中,搭火車、輪船,來到了陌生遙遠的北方淘金聖地克郎代克。此地是淘金者忙碌異常的天地,狗用來充做運輸工具。布克從文明的世界突然來到了這個野蠻的世界,就必須為生存而奮鬥。在這裡,布克所見的都是殘酷的事件,人人皆不顧道義,互相鬥爭,為的只是能活下去。狗也是一樣,為了爭食物,相互撕咬,從不停止,既凶殘又狡滑。布克的野性終於被呼喚出來了,它先咬死了狗群中的領袖,變成新領袖;後來又在森林狼群的號召下,先變成離群野狗;最後參加了狼的隊伍,遁入了森林和荒野裡,化身為狼了。這本以動物喻人的小說具有多面的意義,最明顯的一面是:傑克‧倫敦指出了在瘋狂的資本主義﹝淘金狂潮﹞下,人殘酷的鬥爭、殘殺的本性被喚起,使社會變成野蠻、無情、不講理。另一方面,它呼應了自然主義文學那種「物競天擇」的悲劇道理,認為在無情環境的逼迫下,來自文明世界的狗或人為了生存,他的性格終究會被改變,從此生活得和荒野裡的畜生沒有兩樣。 
    《馬丁‧伊登》則是一本極富文學技巧的小說,是他的晚年之作;它是自傳性的小說,披露了傑克‧倫敦悲劇式的人生和思想。馬丁‧伊登本來就是社會底層的人物,以出賣勞力為生,做著水手或工人的工作。有一天,他認識了銀行家摩斯一家人,並和摩斯的女兒羅絲一見鍾情。在女方的眼光中,馬丁‧伊登有強健的身體,和樸質的性格,能讓女人迷戀。就男方而言,羅絲貌美可人、精通文藝、舉止文雅,能讓人陶醉。最重要的是:馬丁‧伊登認為羅絲和羅絲一家人代表著上層社會,而馬丁‧伊登一向崇拜上層社會,認為上層階層的人都有著大公無私的精神、崇高的理想以及服務別人的熱情。不過,這是一場階級不對等的愛情,哪能簡單就跨越成功。為了與羅絲匹配,也為了能踏入上層社會。馬丁‧伊登忍受極大的體力煎熬,堅持不懈地寫作,想要讓自己成為作家。然而由於他的生活態度和政治主張引起羅絲父母在和資產階級體面人士的不滿。羅絲一向有階級偏見,乃屈從家庭壓力與他斷絕了關係。在他心灰意冷、決定放棄寫作時,卻時來運轉,一篇《太陽之恥》引來一場大規模爭論,他一舉成名,文稿成為搶手貨。同時,由於他所寫的題材都是下層社會奇怪的、粗曠的、新鮮的生活題材,頗能獲得報刊老闆的喜愛,終於使他成為聞名全國的作家。於是,他有名也有錢了,上層社會的大門被他敲開了。從前看不起他的紳士們來找他;以前嫌他窮的市儈商人也請他吃飯。最不可思議的是:離開他的羅絲也回來想要重修舊好。可是,現在他能看清上層社會的真面目。這個原先被他所崇拜的階層原來隱藏許多不可告人的齷齪勾當,盡是無聊空虛的靈魂、虛偽貪婪的人,所謂的高尚原來都是裝扮出來的。就是羅絲也是極為庸俗的人,她的本事就是把馬丁‧伊登弄得循規蹈矩,變成無聊的資產階級的一員。馬丁‧伊登現在是成功了,但是他開始憎恨這個資產階級的人和事,他感到他被欺騙了。終於他在這個社會中慢慢自我孤立,自我遺棄。最後,他迷失方向,自殺了。這本小說其實就是傑克‧倫敦悲劇思想的一個表達,極富他個人自傳的色彩。由於他是在傑克‧倫敦死亡前7年的作品,當成他對他的人生或周圍環境的最後感覺是恰當的。過著激動的反抗生活的傑克倫敦,他最後的作品還是沒有能夠擺脫那種悲劇的性質。由此可見,悲劇是如何緊緊控制了他一生的寫作。
    傑克倫敦之後,還有3位有名的小說家,一位是西奧多‧德萊賽﹝《嘉莉妹妹》、《美國的悲劇》的作者﹞;一位是厄普頓‧辛克萊﹝《屠場》的作者﹞;一位是辛克萊‧路易士﹝《大街》、《巴比特》的作者﹞。這3位作家都曾經具有社會主義思想,甚至有人加入共產黨,但是到最後他們的作品還是和傑克‧倫敦一樣,離不開自然主義的文風,小說往往都是以悲劇收場。

3.約翰‧史坦貝克﹝John Ernst Steinbeck, Jr.1902─1968﹞

    史坦貝克和前輩作家傑克‧倫敦皆出身在下層社會,同情下層社會人民是一致的;同時他們也都是受到當時自然主義文風的影響非常深刻。不同的是,傑克‧倫敦沒有經歷到戰後的美國的經濟不景氣,而史坦貝克從27歲開始,就置身在紐約股票大崩盤後資本主義崩潰的經濟不景氣中,尤其他的一生經歷過一次大戰和二次大戰,青、壯、老年所見到的美國社會環境可能是更不堪的環境。

    他出生在加州,父親是小農場主人,擁有一家麵粉廠,母親則是教師。早年,史坦貝克生活在牧場、鄉村之中,對鄉野和農民有一份感情。後來他進加州斯坦福大學去念英文,由於經濟困難,曾經輟學,終於沒能獲得學位。離開大學後,他做過水泥工、油漆匠、藥劑師、莊園看守人、土地丈量員、水果採收工。1930年結婚後,搬到紐約居住,在《美國人》雜誌擔任記者,有了一個和文字有關的工作。直到1935年,出版了長篇小說《玉米餅坪》,才在文壇嶄露頭角,這時他33歲。

    1936年,史坦貝克寫了一篇中篇小說《鼠與人》,乃是典型的自然主義小說。這篇小說描寫了兩個居無定所的工人的不幸命運。當中一位叫做萊尼,他在地主家工作,野心不大,只希望有一間房子可以居住,能養得起一群牲口就滿意了。不幸,妻子後來受到地主少爺的侮辱;而他本人則受到地主媳婦的戲弄,後來意外掐死了那位媳婦。另一位工人好友喬治為了不使萊尼遭到報復慘死,只好含淚親手開槍打死了萊尼。故事本身就是自然主義式的大悲劇。這本小說在1938年改編為劇本,深受觀眾喜愛,曾獲得「紐約戲劇評論獎」。

    1939年,他又出版了長篇小說《憤怒的葡萄》,描寫了30年代俄克拉荷馬州破產農民舉家遷居他鄉,去到加利福尼亞州求生存,所發生的種種挑戰和不幸。故事敘述一輛改裝的卡車載滿了搬家的行李,離開了俄州,沿著66號公路,向加州緩慢前進。在塵土飛揚中,車上的人搖晃不停。車裡有老太太、老爺子、孕婦、小夥子、 年紀半百的夫婦……共10幾個人,這就是遷居的老湯姆‧約德一家人。為什麼這家俄州的農民必須遷居加州去謀生呢?原來是農民受土地銀行的債務追討、天氣惡劣下所帶來的土地沙漠化、機器取代人力耕作的這些因素,迫使30年代的美國農民只好離鄉背井,追求生路。約德一家人在途中有些老者死了,沒有信心的年輕人逃走了,剩下的人的終於抵達了加州,開始他們的生活奮鬥。故事有兩位最重要的人物:一位是老湯姆‧約德的大兒子年青的湯姆,年紀將近30歲。他在幾年前的一個舞會上失手殺了人,判7年徒刑,待了4年的監牢,出獄回家,乃隨著家人遷居加州。他的外型粗獷,是個出賣勞力討生活的人,有大大的手指和蝦殼般的指甲,手掌佈滿發亮的繭。他對自己沒有過多的期望,只希望一家人有飯吃。尤其他是一個假釋犯,隨時都有回到監牢的可能,必須處處小心,避免再蹈法網。不過事與願違,到了加州後,遭到農場主壓迫、剝削,他的家人曾舉家做摘桃子的工作,五分錢一箱,可是幹一整天賺的錢只能買一頓飯而已。他忘了他還是一個犯人的事實,在一場抗議示威中,他憤怒地打死了一名殺害罷工領導者吉姆‧凱西﹝此人是牧師,也是湯姆在家鄉的老朋友﹞的兇手。為了不回監牢,他開始逃亡;並自覺他從此需要為眾人的飢餓和社會的正義捨身奮鬥。他期待將來有一天,大家都能有糧食可吃、有房子可住。另一個主角是湯姆的母親,她有勞動婦女勤儉、刻苦的美德,在舉家困難中,不斷鼓勵大家前進和面對。在湯姆打死了兇手之後,她支持湯姆,叫他逃亡;並和貧窮的人們一起參加集體的抗爭。她有勞動婦女的樂觀,認為有錢人到最後還是難免死亡,而窮人的路將越來越好走。

    《憤怒的葡萄》有血有淚,的確是描寫美國經濟不景氣時,美國農民的真實困境,感動了無數的讀者。這也是史坦貝克後來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原因之一。

    不過,我們還得注意,史坦貝克所描寫的美國人物,畢竟是比傑克‧倫敦的作品更具悲劇性。傑克倫敦的時代,悲劇性的人物還存在著由狗化身為狼的那種血氣、狂妄;但史坦貝克的人物則更趨無助、被綑綁。

    史坦貝克之後,還有幾個重要的左翼小說家,包括了麥克爾‧高爾德和厄金斯‧考得威爾……等等。當中的麥克爾‧高爾德還加入美國共產黨;從1926年到1948年辦了《新群眾》月刊;並發起組成美國作家協會,是左派的第一人,社會思想高張。但是,他們的小說作品並沒有標準的普羅小說那種無產階級戰勝一切的昂揚味道,勿寧說仍然是被環境壓迫得喘不過氣的自然主義小說,這些都說明了悲劇已經席捲美國文壇,且是悲劇日深一日的文壇事實。

4.歐內斯特‧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1961﹞

    海明威出生在芝加哥附近的奧克帕克村。父親是醫生,有狩獵的愛好;母親是上層社會女性,具有音樂修養。中產家庭的出身,使他的教育良好。6歲讀小學;14歲讀高級中學,在寫作上與體育上有表現,曾任校刊主編。1917年,中學畢業,10月,他到堪薩斯州的《明星報》工作。1918年5月,美國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一年多,海明威和當時的熱血青年一樣,報名加入美國的紅十字戰地救護隊,中尉官銜,在車隊工作。6月,救護隊進入歐洲,去到義大利與奧匈帝國的交戰區,1個月後,海明威遭到砲擊,重傷,在醫院治療3個月。11月,奧國投降,海明威得到一枚勇敢獎章。1919年1月,回美國。戰爭經驗在他的心上留了一道巨大的創傷,難以痊癒,那是他日後憂鬱、空虛、無根的來源。

    1919年,海明威赴加拿大擔任《多倫多明星報》記者,1921年,和新婚妻子哈德莉‧理察遜到巴黎擔任明星報駐歐洲特派記者,再度來到歐洲。一戰後的歐洲,社會與人心同樣動盪不安,悲觀絕望的氣息濃厚,他的心情沉重。他也寫小說,1923年在巴黎出版《3個短篇和10首詩》,沒有引起文壇重視。

    1924年,接續擔任《赫斯特報》駐歐洲記者。1924年在巴黎出版《在我們的時代裡》,收集了18篇短篇。次年,同一個集子又在美國出版一次,開始引來評論界的注意。

    1926年,他又出版了長篇小說《太陽照樣升起》,引起了轟動,被稱為「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這部作品,書寫了一對男女在一戰後流落在歐洲的創傷遭遇。傑克‧巴恩斯是美國記者,在一戰中失去性愛能力,他結識了一位叫做伯瑞特‧艾莉熙的英國護士。他們雖互愛,卻沒有結合之實。他們兩人相攜來到匹里牛斯山區,以觀看鬥牛來消磨年輕時光。傑克‧巴恩斯一看到鬥牛的情況就非常興奮,認為那種搏鬥就是人的力量的真正湧現,是生活的真諦之所在,也是永恆之處,簡言之,那就是「太陽升起的地方」。這本小說反映了當代年輕人的絕望、迷惘、混亂的心情,引來「迷失的一代」的這個名詞。

    1929年,他更重要的一部長篇小說《告別武器》出版,帶來更大的名氣。《告別武器》寫得非常實在,有自傳的成分在裡頭。裡頭敘述亨利這個美國年輕人,在一戰時的義大利陸軍的野戰醫療隊工作,官階是上尉。在戰場上,士兵瀰漫著一股厭戰的情緒,亨利手下的一個士兵這麼說:「有一個階級統治著一個國家,而這個階級又是愚蠢的,什麼都不懂,也永遠不能懂。因此,我們才有這場戰爭。」另一個士兵則說:「他們從戰爭裏弄錢。」一般的軍官則在戰爭中盡情的享受美酒和軍妓。從美國前來保衛民主自由參戰的亨利因此感到很失望,覺得這場戰爭卑瑣庸俗,毫無英雄氣概,他因此想擺脫戰爭。因為受了腿傷,經過友人的介紹,亨利認識了一位來自英國的護士小姐凱薩琳,他們立刻陷入了熱戀之中,營造了一個彷彿離開戰爭的「個別的和平」。

    亨利的腿傷好了以後,又回軍中服務,恰巧遇到了加波里托﹝Caporetto﹞的大撤退,整個大軍一直往後撤,雨下個不停,連農民都加入了撤退的行列,德軍就在後面追。公路塞滿了軍車、卡車、騾車、手推車,行動緩慢。慢慢的,亨利和他的夥伴走上了一條小路,士兵們開始扔掉他們的來福槍,以為沒有槍,長官就不能要他們作戰,他們的部隊已經是「和平聯隊」。他所管轄的救護車和部下都失散了,他被軍中的憲兵逮捕。在河邊,一些軍官無端被槍斃,亨利只好跳進河流中,逃走了,他也從此逃離了一切軍隊的責任。他逃到米蘭去找凱薩琳,凱薩琳已去了佛嘉森﹝Ferguson﹞,他又動身去佛嘉森找她。亨利早就換上了平民衣服,他述說:「我拿著報紙,但我不想看,因為我不要再看與戰爭有關的消息,我要忘記戰爭,我已締造了一個個別的和平。」亨利和凱薩琳後來逃往瑞士,在日內瓦湖邊的小城帶了一個冬天,遠離了戰爭。不過,隔年春天,凱薩琳難產,孩子死了,凱薩琳也陷入險境。戰爭只留下了死亡和孤獨給亨利,這就是戰爭的代價。

    這本小說呼應了戰間期「反戰」的氣氛,乃是表現主義文藝的一個側面,一出版就轟動了歐美各界,使海明威更有名。

    不過,戰後,海明威寫《老人與海》時,卻成為一個存在主義者,1952年,他出版了這本書。這篇小說其實只有2萬7千字,以古巴附近的海流為背景,一個老漁夫,使用了最原始的捕魚技術,在海灣釣魚。他在先前的84天裡頭,一無所獲,但是在第85天,他終於釣到一條大魚,他的船被這條大魚拖著走,進入深海,非常危險。但是,他不服輸,一直和魚搏鬥,後來魚終於血流過多,力氣用盡了,疲憊了,不再掙扎。當他慢慢將魚拖回岸邊時,來了一群鯊魚,想吃大魚的肉,這下子他就必須在跟鯊魚搏鬥,不斷地用槳擊打鯊魚,要鯊魚離開。終於老人拉了這條魚抵達岸邊,可惜大魚業已經剩下一副骨頭。

    這篇小說旨在說明人生本質上是「虛無」﹝到最後一無所獲﹞的道理。不過,人生的意義不在最後的虛無裡頭,而是在虛無來臨前的那段奮鬥過程,那種「不向虛無屈服」的勇氣和過程才是人生的意義之所在。這可以說是典型的存在主義哲學了,也是一種不向失敗低頭的悲劇文學。1954年,他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海明威最重要的形象還是20年代他自我形塑的「迷失的一代」的形象,代表了美國青年如何受到世界戰爭和世界資本化的殘害。「迷失的一代」的作家除了海明威之外,還有非茨傑拉德和多斯‧帕索斯這兩位著名的悲劇作家。

 

D.冬天:諷刺文學時代

    二戰後的世局,紛紛擾擾。尤其美國介入國際事務日深,國內的政治、經濟、種族問題層出不窮,正是多事之秋。在冷戰的架構下,連續發生了韓戰、越戰、古巴危機;國內則發生了甘迺迪總統被刺、路德‧金恩被暗殺、反越戰風潮、水門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活得並不會比戰間期愉快,文學家理應該承續戰間期的悲劇文學,寫下一篇又一篇的悲劇作品才對。不過,出乎意料之外,文壇的主流卻轉變成諷刺﹝包括譴責、批判﹞文學。這些諷刺性的文學即是後現代主義的文學,包括了帶有荒誕性的存在主義文學、新小說派、垮掉的一代、黑色幽默小說、魔幻寫實主義等等。

1.約翰‧巴思﹝John Barth1930─﹞

    戰後,美國出現了一批新作家,巴思比較上富有新技巧和新思想,其小說被認為具有後現代主義性質,是反諷、戲擬、元小說作家,對後來的新作家托瑪斯‧品欽許多人產生了影響。
    1930年,巴思出生於馬里蘭州,曾在紐約茱莉安德音樂學校受過音樂教育;1951年,在巴爾地摩的霍普金斯大學畢業,次年獲文學碩士學位。此後,即任教於母校;之後,獲聘為賓夕法尼亞州的英語系講師、副教授;1965任紐約州立大學英語系教授;1973年,回霍普金斯大學擔任英語系教授;晚年,定居巴爾地摩。

    1956年,出版第一部小說《漂浮的歌劇》。主角叫做托德,在一戰中曾殺過德國士兵。30年代托德曾經想要自殺,原因是他是歸屬於那種感情冷漠但智性過於活躍的現代人典型的人,簡言之,他是虛無主義者。他曾先後成為浪蕩子、聖徒和憤世嫉俗的人。不過,來到37歲時,他發現了自己變成性無能者。經過一番思索,覺得自己沒有生存的理由,因而決定自殺。幸好,他的自殺沒有成功。後來又經過一番虛無主義的思索後,覺得既然人的內部不存在固定的任何價值,那又何必以性無能為憾呢?他即抱持這種相對價值繼續活下來,最少活到了54歲。這篇小說顯然是描寫一個虛無主義者如何由觀念到實際行動的一個故事,本來應該就是存在主義小說。但是他使用了黑色幽默的寫法,諷刺了這位虛無主義者的荒謬的想法和行為,從而也諷刺了當時美國青年流行的虛無主義風潮,根本上來說是一本諷刺時潮的小說了。

    1958年,巴思出版第二部小說《路的盡頭》,是一個荒唐的三角戀愛劇,明顯的也有存在主義的味道,但是卻由存在主義式的悲劇轉向黑色幽默劇的諷刺。這部小說情節比較簡單:主人公雅各‧霍納是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研究生,算是一個持懷疑論的虛無主義者。在畢業後﹝此時,論文還未完成﹞,霍納患了「選擇性癱瘓症」,即面對許多的可能性時無法做出選擇,因為在他看來,任何一種選擇都是有理由的,同時又似乎沒什麼理由。正當他在火車站的大廳裡由於面臨幾個可能的休假地點無法選擇而身體僵直時,遇到了一位自稱「專治各種身體僵固症」的醫生,後來隨他來到了「康復診所」。醫生以一種存在主義的角色扮演法來為霍納治病,分配給他一個角色要他認真扮演下去。於是雅各‧霍納去到了馬里蘭州立師範學院做語法教師。在這裡,霍納結識了同事喬‧摩根及其妻倫尼。摩根和霍納剛好相反,他是一個有智性理念的人,相信道德相對論;據他的看法,他和倫尼結婚是具有相對性重要的價值的。他後來所以允許霍納和倫尼交往的原因,是為了檢驗自己的人生原則。不過,霍納和倫尼交往後,卻發生了性關係。摩根問他們為什麼發生性關係,他們兩人都說不清楚原因。摩根就覺得不可思議,為了弄清楚原因,就請他們繼續交往。不幸,倫尼懷孕了。由於無法確定孩子的父親是誰,這時霍納居然能承擔責任,替倫尼安排了人工流產,結果倫尼在手術中意外死亡。喬‧摩根被校方解雇,而霍納在絕望中又回到「康復診所」,這次診所為他開出了另一種療法,叫做「寫作療法」。這部作品看似悲劇,但是卻諷刺了存在主義的學說,為所謂的「道德相對論」做了冷嘲熱諷。同時,作者也寫出50年代美國青年人的內心矛盾,竭盡力量抨擊三角性愛的庸俗、無聊、荒唐,對當時性關係混亂的社會病做了無情地嘲諷,被認為是「黑色幽默」小說的開山之作。約翰‧巴思應該是結束美國存在主義小說時代,邁進黑色幽默諷刺小說時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2.約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1923─1999﹞

    戰後的嚴肅小說家群中,約瑟夫‧海勒作品的暢銷度無人可及。他的影響力大,地位應該是崇高的。這都是由於他寫出了一篇古怪的小說《第22條軍規》,是典型的黑色幽默小說。 

    約瑟夫‧海勒生於紐約布魯克林區科尼島一個貧窮的俄羅斯猶太移民家庭,並在那裡長大。他的父親是一位運送麵包的卡車司機,在海勒5歲時去世了,家境更加困難,只能靠母親為客人提供膳食度日。海勒從小就頗具語言天賦,善於尖刻地諷刺和開玩笑。讀中學時,他就當過電報遞送員。1941年他從林肯高中畢業,加入美國空軍。二戰期間,他成為B-25轟炸機的投彈手,在北非和義大利戰場參加過60次飛行。1945年復員,結婚。1948年他進入南加州大學讀書,然後轉入紐約大學,獲得藝術學士學位,期間開始短篇小說創作。1949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碩士學位,在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講授寫作課程2年。1952年他回到紐約,曾擔任《時代》等雜誌廣告撰稿人和《McCall's》雜誌的推廣經理。

    1961年,海勒出版第一本長篇小說《第22條軍規》。這本書起筆於1954年,乃是他參加二戰的恐怖記憶的變體陳述。此書隨著美國反越戰浪潮的興起,在全國各地的大學生中得到了強烈共鳴,使他一舉成名。小說的主角叫做尤索林,他是二戰時轟炸機中尉轟炸手。他沒有雄心壯志,不想要升官或發財,只想即早完成軍方所規定的32次轟任務,以便返鄉歸家。尤索林在轟炸期間精神不安,他不但覺得在執行任務時敵人想用高射砲把下他的飛機打下來,就是平日自己的軍隊中也有人想暗算他。遲早有一天,他會喪命。因此,如何離開這個瘋狂的世界是第一個必須思考的課題。不過,軍隊裡有一個「第22條軍規」限制了他的離開,叫他只能持續進行轟炸任務。

    甚麼是第22條軍規呢?那就是規定飛滿32架次任務的人就可以不再執行任務:不過,裡頭又規定下級必須服從司令官的命令。因此,儘管尤索林的飛行架次已經超過32次以上,但是司令官總是把飛行次數提高到40、50甚至更高的次數,導致尤索林飛行個不完。尤索林因此一再失望,差不多瘋了,許多人也覺得他瘋了。瘋子照理說應該可以除役,但是第22條軍規裡又規定:瘋子可以停止飛行,但是停止飛行的申請只能由他本人提出;而一個有提出請求的意識和能力的人,就自己證明自己不是一個瘋子。結果是:尤索林得一直繼續執行飛行任務!更玄奇的是:第22條軍規並不存在在軍法中,但是仍然有效,因為每個人都認為它存在。這就更加糟糕,因為這樣就沒有具體的對象或條文可以讓人來嘲弄、駁斥、控告、批評、攻擊、修正、憤恨、辱罵、唾棄、撕毀、踐踏或燒掉它。

    不但如此,這本小說也暴露軍隊裡的許多可怕的勾當。像佩克姆和德里德這兩位將軍的主要工作不是作戰,而是彼此勾心鬥為自己爭取到更大的權力和地位。同時飛行大隊裡的食堂管理員米洛和軍事頭目相互勾結,在愛國主義的口號下,成立一個跨國果菜公司。入股這個果菜公司裡的人既有美國人也有敵方德國人。為了讓公司賺大錢,只要德國飛機貼上果菜公司的標籤,就可以在美國空軍基地上空通行無阻,甚至轟炸美軍。這個公司正是商業大亨和軍事首腦所組成的統治集團,只有謀利觀念,沒有敵人觀念;也暗喻了美國的政治統治集團不擇手段的圖利本質。

    《第22條軍規》這本小說一出版,就造成了轟動,短短幾年內,就賣出了800萬本,成了暢銷書,1970年拍攝為電影。它不但使海勒在文學史上留名,還使得「黑色幽默」這一流派的小說成為文壇的主流。

3. 庫特‧馮內果﹝Kurt Vonnegut,Jr.,1922- 2007

    馮內果也是黑色幽默小說家。1922年出生於印第安那波利斯,18歲就讀康乃爾大學,學的是生物化學;2年後在二戰的砲火中入伍。他赴歐洲打仗,不久就被德軍俘虜,被關在德雷斯頓集中營。1944年,德雷斯頓遭到盟軍飛機轟炸,德國平民死傷無數,馮內果卻倖免於難。戰後被遣送回國,1945與考克絲小姐結婚後,直到1947年才念完芝加哥大學課程,後在紐約公共電力公司任職,1950年成為職業作家。60年代中期,他曾在愛荷華、哈佛大學等校任教,1973年被選為美國文學藝術院院士。

    1963年,他出版了《貓的搖籃》,使他成為美國最受歡迎的小說家之一。所謂的「貓的搖籃」是一種大人用繩子在掌上編出花樣來哄騙小孩的手藝。故事敘述一個叫做喬納的作家,為了寫一本叫做《世界末日》的小說,他去找尋1945年原子彈在廣島爆炸以前美國的若干重要關係人正在做甚麼的資料。喬納終於找到了原子彈之父費力克斯‧霍尼克的兒子牛頓‧霍尼克,就請教牛頓當時他的父親正在做甚麼。牛頓回憶說,當時他只有6歲大,在紐約自家的地板上玩。父親來找他,手裡繞著一圈繩子,然後讓繩子在手上翻成一個「貓的搖籃」,哄騙牛頓說:「你看見甚麼了嗎?看見可愛的貓咪在裡面睡著了嗎?咪嗚!咪嗚!」這個「貓的搖籃」的把戲暗諷科學家很善於搞一些烏有子虛的欺哄外行人的手段。牛頓看見父親哄騙他的臉很醜,就嚇得哭了。他跑到院子裡,遭到姊姊安吉拉痛打,哥哥佛蘭克則去打安吉拉,3個人混戰成一團。父親看到小孩子們在打架,不理也睬,因為父親認為:處理人類的問題不是他的專長。

    費力克斯‧霍尼克的不理睬人間的爭端,反映了當代許多科學家可以無視人類禍福的的荒唐自我認定;可是,原子彈之父可不是普通的科學家呀,他研究的原子彈是可以殺死幾千幾萬人的。然而,霍尼克的一生都持著這種糟糕的科學家態度,在即將死去的時候,還把一種叫做「九號冰」的冷凍劑交給子女。九號冰能夠在常溫下把湖泊、沼澤冷凍起來,成為軍事上極為可怕的武器。在他死後,他的3個子女瓜分了九號冰。他們同樣孤僻而冷漠,其中一人把它獻給一位加勒比海島國的統治者,換得高位。主角追隨其中一位兒子的腳步,來到加勒比海一個稱為聖羅倫佐的小島,在這裡,一位奇怪的獨裁者和一個宗教教主相互勾結,在此愚弄及統治這個所謂的「人間樂園」。不久,這位獨裁者因為得了許多的癌症,在痛苦難忍的情況下,吞食了九號冰,他的屍體立即凍成一塊硬梆梆的冰,這具屍體被安置在海邊懸崖上一座宮殿裡。   

    島上每年都要紀念百位烈士,起因是聖羅倫佐島在二戰時曾派員參戰,船出港就被納粹潛艇擊沉,導致許多人罹難。為了宣示聖羅倫佐島的反獨裁精神,他們常舉行熱烈的慶典,六架飛行的飛機將會射擊放在海面上的希特勒、毛澤東、史達林、墨索里尼、馬克斯這些帶來世界不自由的人士的紙標靶。那海面不遠的地方就是那座懸崖,還有懸崖上那座宮殿。最後,飛機表演時意外出了差錯,一架失事的飛機冒起濃煙,撞到了懸崖底部,懸崖和宮殿立即崩裂,冰凍的獨裁者的屍體也隨之落入海中。瞬間,海水就變成一塊浩大的冰塊,並殃及全球,整個地球就這麼毀掉了。
    這本黑色幽默小說反映了科學家的不負責任的態度,以及把科學發明和人類的幸福分離開來的不當。事實上任何的發明都應該受全體人類的充分監督和討論,才不致於釀成成大禍。同時,這本黑色幽默小說也體現了馮內果反核戰的思想,對西方社會的弊病提出了有力的針砭,一度成為美國大學生必讀的書籍之一,深受大眾歡迎。

    1969年,馮內果又出版《第五號屠宰場》,這是一本戰爭小說,使馮內果再次成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小說家之一。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出生在1922年,在二戰中曾被德軍俘虜,在德雷斯頓大轟炸時躲在叫做「第五號屠宰場」的地下室,意外保住生命。他回國後以配眼鏡為生,取了老婆,還生了一個兒子。60年代,比利的兒子被送往越南戰場,父子兩代人同樣接受了戰爭無情的洗禮。小說的奧妙處是在1966年,比利被外星人抓走了。因為外星人知道地球戰亂亂太多,需要和平的秘訣才能止戰,因此強制他前往「541號大眾星」(planet Tralfamador)進行朝聖之旅,目的當然是學會和平的秘訣,以改善人類的劣行。不過,比利卻從外星人那學會了不少知識,尤其是懂得擺脫線性時間的羈絆。比利可以任意出入在前後不同的年代,可以在時空中自由穿梭、來回變換,甚至多次看見自己的誕生和去世。他眼睛一眨,就回到了二戰時的戰場,忽然又回到兒時成長的伊里阿姆城,一會兒去到了「541號星球」,一會兒又回到煙硝密佈、哀鴻遍野的戰場;當他睡覺時是衰老的鰥夫,醒來時卻是正在舉行婚禮的青年;進門是1955年,從另一扇門出去的時候是1941年;一會兒是那一年的那裡,一會兒是這一年的這裡。結果故事情節如同萬花同一樣地跳躍出現,地球忙著戰爭,外星世界隨時出現,世界既荒誕又混亂。最重要的還是作者刻劃了地球永不停息的戰爭,從飛機轟炸到相互用槍砲殺戮,毫不手軟。難怪外星人也不禁感嘆說:「地球人的存在是一種宇宙的恐怖!」人類像長不大的孩子,在低劣智能的條件下,地球變成了一個「屠場」。這本小說出版時,越戰節節升高,作者的諷刺十分有力辛辣,本書在戰後的文學史中的重要性可見!

4.托馬斯‧品欽﹝Thomas Ruggles Pynchon, Jr1937─﹞

    品欽也是黑色幽默小說家,1937年他出生於紐約州,1953年16歲時中學畢業後,在康奈爾大學進修工程物理,不過在第2年末期離開大學去美國海軍服役。1957年才返校完成英語學士學位。他第一篇公開發表的小說《細雨》於1959年出現在《康奈爾作家》上,講述了一名曾於美國海軍服役的戰友的親身經歷。從1960年2月到1962年9月,他在西雅圖受聘為波音公司的技術作家,開始瞭解物質機器世界的來臨,對於他將來的創作題材「物化」有重大的啟發。

    1963年,他的長篇小說《V.》奠定了他文壇的地位,曾得到「威廉‧福克納獎」。

    《V.》這本小說專講人類把自己「物化」的可憐、可笑狀況;基本上由兩條線構成:一個是以本尼·普魯費恩為中心,內容主要發生在紐約的現實生活上。主角普魯費恩隨波漂流,過著溜溜球的流浪生活。無序而混亂的社會導致大批的人形同遊民,過著漫無目的物化生活。小說不只描寫主角,也描寫了「全病幫」所過的這種游民生活。在這個世界裡,人失去生命力而「物化」。隨著物化程度的加重,人和機器已經不能區分。角色之一的福爾斯把自己的身體和電視機連為一體,從而變成了電視機的延伸。主角普魯費恩也漸漸地感覺到自己成了沒有靈魂的生物機器人,只是由各種零件拼湊而成的人罷了。一個用來進行汽車實驗的人體模型施洛德就曾經告訴普魯費恩說,終將有一天人會完全失去生命力,失去靈魂,變得像模型一樣,只剩下一個軀殼。簡言之,整個世界到最後都會失去活力,失去生命,變成一個個物件的堆積場。這可以說是60年代亂糟糟的紐約物化生活面的一個真實寫照。   

    另一條線是赫伯特‧斯坦西爾,內容主要陳述了1898到1943年間所發生的的過去事情。主角赫伯特‧斯坦西爾好奇強烈,一心想要找到一個叫做V.的神秘人物。品欽在這部分很有耐性地描寫歷史片段和許多次要的細節,包括19世紀90年代末英法兩國爭奪上尼羅河地區的戰略要地;20世紀初德國人在西南進行的種族大屠殺……。小說虛構了許多歷史人物,有風流、好色、狡猾的英國外交部間諜;善於辱罵別人的奧地利領事館廚師領班;經常出入於「維蘇」這個空洞的城市的老間諜船長;準備竊取名畫《維納斯的誕生》的一夥人;具有偷窺癖的德國工程師蒙多根;荒淫無度外加殘忍嗜血的德國軍官……。在這個部分裡,品欽控訴了人類無休止的「戰爭」和「邪惡」,那正是世界能趨疲﹝熵化﹞的象徵,世界整體顯得多麼地「衰老」和「墮落」。

    這兩個主角的活動範圍和生活態度殊異,但是最後殊途同歸,他們都在一個漸漸物化、能趨疲的世界中進行著抵抗,掙扎著要保持人本身的活力和精神的自由。他們對物化世界的抗爭使他們走到了同一個境界,好像兩條線相交,構成了字母V。事實上,《V.》描寫的人物不只兩位主角,可說林林總總,形形色色,各自有不同的生存姿態;同時在展示每個人的時候,也展示了繽紛多樣的場景或事件;不過,所有的場景和事件都循著物化進行,更重要的是循著「能趨疲﹝熵化﹞」這條主線而發展。

    總之,這本書譴責了人類不懂得親近大自然、不懂愛、不懂得保持自我生命活力的重要性。人固然願意崇拜物質,將物變成神,甚至願意把自己變成物質,卻不知道物質不是萬能的。它受制於熱力學第二定律能趨疲﹝熵化﹞的支配,總會由高能量消耗成為低能量,最後終將變成廢棄物。當地球上所有物質的能量避不可免地逐漸降低到零度時,人類歷史也就將隨之結束。雖然今天世界的「物」戰勝了一切;不過,明日的世界將成為一個「物」的大垃圾場,就像是荒涼的月球表面,那是沒有生命的真正的不毛之地。

    品欽的這本小說反映了60、70年代人們對於「能趨疲﹝熵化﹞」的那一波思考。

    1973年,品欽又出版長篇小說《萬有引力之虹》,這本小說又獲得「全國圖書獎」,表示還是有人慧眼識真貨,可見小說不如傳言中那麼難懂。這篇小說長達887頁,滿滿都是五花十色、光怪陸離的的敘述,並且包括了文學、社會學、心理學、高等數學、物理學、化學、彈道學、軍事學、變態性愛的描寫。小說有400個左右的人物,73個場景,故事空間遍及西歐、東歐、北美洲、中亞、非洲。使用英、法、德、義、拉丁各種語言。背景是二戰,當時,德軍使用V一2導彈襲擊倫敦,英、美的間諜單位想要尋出導彈投擲的秘密。後來這些情報單位發現導彈落下的位置和美國軍官斯洛士羅普發生性行為的地點相符,於是英、美情報單位立即針對這一點進行了研究。斯洛士羅普也假扮戰地記者,投入了這場追尋,甚至到了德國的飛彈基地。到最後,他終於明白自己在幼小的時候,父親為了預先籌集他的學費,曾把他賣給哈佛的心理學家傑夫博士做有關兒童性慾的研究。傑夫博士曾用一種叫做Imipolex G的化學材料使幼童的他性器勃起,以後這種化學材料被用在V─2的火箭製造上,導致了性愛地點和導彈爆炸的地點重疊的現象。在小說剛開始時,飛彈只是碎片,隨著不斷地搜尋,拼湊到最後現出原形,原來是兩枚飛彈,終於讓讀者明白了真相;不過這時也正是斯洛士羅普看見天空的彩虹的時候,他若有所悟,在激動之餘喜極而泣,他的身體竟然自行消解,最後消失得不見蹤跡。小說把人類的性慾和現代科技連結起來書寫的目的,彷彿是告訴我們:人的大規模死亡既是天地間存在的物理力量的結果,也是一種心理現象。同時,所謂的「萬有引力之虹」即是導彈落下的拋物弧線,是死亡的象徵,也是萬物能趨疲、世界末日來臨的徵兆。

    總之,品欽的小說大都在闡揚人類「物化」以及世界朝向能趨疲﹝熵化﹞的不可避免性,反映了60、70年代世界糧食不足、能源短缺、冷戰狀態下的奄奄一息的世界圖景。

    美國戰後的文學主流不只是存在主義小說和黑色幽默小說,「垮掉的一代」也非常強勁,除了詩人金斯堡非常有名以外,小說家傑克‧凱魯亞克也足以留名文學史。傑克‧凱魯亞克在1957年出版了《在路上》是一部流浪漢小說,將嬉皮士文化介紹出來,裡面的主要人物都是挑戰社會、憤世嫉俗、離經叛道的人物。相對於對於主流文化,《在路上》所描述的當然是非常畸形的文化。事實上,這一派的詩文、小說是對美國社會文化做一種極為激烈的抗議,是抗議作品,裡頭都具有強烈的諷刺。

 

本文參考書目:

1.何欣著:《西洋文學史》﹝台北:五南出版社,1998年﹞

2.何欣著:《現代歐美文學概述﹝上﹞》﹝台北:書林出版社,1996年﹞

3.何欣著:《現代歐美文學概述﹝下﹞》﹝台北:書林出版社,1996年﹞

4.虞建華主編:《美國文學辭典:作家與作品》﹝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

5.薩克文‧伯科維奇主編/孫宏主譯:《劍橋美國文學史第七卷》﹝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12年﹞

6.網路:維基百科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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