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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就是我的地獄」,還是「他人就是我的福音」?

「他人就是我的地獄」,還是「他人就是我的福音」?

──論忘我

宋澤萊

他人就是我的地獄,這句話是哲學家沙特的名言。

意思是這樣的:

沙特把人的存狀況分成三種:

一種叫做在己存有﹝beinginitself﹞:也有人將這個名詞譯為「本然存在」,用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指我們軀體的存在,它還沒動用意識。軀體是客觀的,可以看到它、接觸它、嗅它。它是一個客體,只是存在於此,再無其他。

一種叫做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也有人翻譯成「自覺存有」,也就是當我們運用了意識,感到自己的存有的狀況。人類之失望、歡樂、空虛、焦慮、不安、失落、想望、否定、肯定、追尋都與這個自覺有關。它是變動不定的,有高有低、忽大忽小。當然這個自覺也可以讓我們「為自己的未來做設計」。

一種叫做為他存有﹝beingforothers﹞:也有人翻譯成「他覺存在」,也就是說意識到別人在觀看我們時的一種存在。別人是觀看的主體,我們卻變成被觀看的客體。我們因此變成一個被別人注視的對象,感到羞恥、不自在,失去了自由。又由於在別人的注視下,聽到人人都在議論他,由此更引起存在不安的感覺。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因為有這種意識,一個人到頭來為了某種目的﹝如金錢、地位﹞犧牲己見,迎合大眾,使自己言不由衷,行不由己,終致造成存在的迷失。因此沙特說「他人就是我的地獄」就是這個意思。沙特是肯定為己存有的狀況的因此對為他存有的狀況就無法忍受。

沙特特別舉了一個生活的例子來印證他的論調:

比方說,我現在正在花園裡觀賞風景,周圍有著栗子樹和林蔭道……這一切都是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的,我只是為著我而存在。但是,忽然間,另一個散步者出現了,他也駐足在包圍著我的這一大片風景中。就在這一剎那,對我來說,世界立即紛亂而改觀了,因為原來的一切都向著來的那個人重新組織起來,一切變成為著那個人的出現而存在了。如今世界已經將我拋棄成為另一個人的附屬品。接著,我的世界和他人的世界就交相混雜起來,再也不純粹了。他人在此時成為從我這裡把世界竊盜過去的存在者,使那個本來以我為中心的世界分裂破散掉了。隨後又有其他人出現,這個世界就更加混亂了。具體來說,他人的出現,就是混亂的根源。

更有甚者,當別人注視我時,我就成了別人眼光下的物品之類的東西,我被別人固定住。對我來說,我甚至變成在己存有的那種軀體,成為非我之我,我被物化了。有時為了迎合他人對我的注視﹝期待﹞,我甚至必須時時刻刻壓制原本的自己,把自己保留在別人所認定的那個「我」上面,此時的我就感到痛苦、不安、緊張。因此,就在這時,我們不禁發出了「他人就是我的地獄」的呼喊。[1]

對於沙特的這個說法,在我年輕的時期,就略有所知。

不過,在個人的體驗上並不是那麼真實。

我能夠同意,在偶而的狀況下,特別是時非常需要獨處的時候,別人闖進我的世界裡,的確會叫我感到很不愉快。但在更多的情況下,尤其是愉快或是平安時,別人闖進我的世界,我並不以為意。無論我如何體驗沙特的說詞,就是很難感到他所說的是完全無謬的真理。

倒是我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在17歲之後,我就被「自我」﹝也就是沙特所說的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所困擾。在那麼年輕的歲月裡,我就感到自己存在於世的悲慘,在白天,覺得自己存在世界是完全無法理解的,孤單、蒼白、腎結石、血尿、神經衰弱、身體不定期的巨大疼痛、愚笨、乏力、軟弱……沒有任何的優點,被放置在世界上是多餘的。在晚上,夢境被眾多死去的、肢體殘破的、精神失常的孤魂野鬼所包圍。總是感到存在猶如一粒沙,飄蕩在荒涼的原野裡,生存是悲慘的。

後來這種悲慘的感覺被擴大,甚至認為任何人、任何的花鳥樹木、任何的土石山河、所有的城市街道,都是悲慘的。舉凡天上地下,存在物無一不悲慘。

我在20幾歲以後,開始寫自傳性的長、中、短篇心理分析小說,就是用抒發這種悲慘的感覺。

當我想到沙特那麼高舉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的存在狀況時,我覺得他在創造一種「存在的神話」。

30歲,我落入了宗教的追求,原因無它,也是為了解決這個悲慘的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的存在狀況。我認為所有悲慘的感覺乃來自於我內在的「自我」,只要想到這個如蛆附身的「自我」,悲慘的感覺就來臨。那個「自我」乃是所有煩惱的根源,乃是一切我之不幸的源頭。我必須追究這個自我,明白這個自我、分析這個自我、探源這個自我,與它搏鬥,最好能將他捐棄於我的生命之外﹝假若我還擁有生命的話﹞,以此我才能免掉不幸,求得安息。

到現在,我捐棄了這個「自我」了嗎?

坦白的說,有時短暫期間能夠﹝當我處在一種很深刻的直觀之中﹞,但是絕大部分的時候我無能為力。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的狀況依然存在,只是不再那麼強烈而已,因此,「自我」所帶來的憂患仍然不能中止。老子說:「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幾幾乎接近真理。

在現在,年歲已大,經過了半生的思索,我意識到,要捐棄這個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的狀況只有一個辦法,也是最平常的辦法,乃在於把注意力放置在別人的身上。也就是把注意力轉向放在我所認為的有價值的別人身上,比如說我把注意力放在小孩、父母、妻子、友人身上,以之我就逃開了不堪回首的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全然忘我。從青年期開始,這個方法屢次被我使用,功

效宏大,現在更加肯定這個方法。

加爾文說:「我們不屬自己﹝註:意指我們屬於神﹞,我們當盡量忘記自己和自己的一切。[2]耶穌說:要愛鄰如己。[3]而且耶穌還讚揚這是一條至高無上的誡命。這些話裡頭固然有宗教訓晦的味道,但是卻也指出了人如何才能逃開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的最有效方法;因此,「他人」有時並不是我的地獄,而是我的福音了。

走了大半的人生,讀了許許多多存在主義的理論書籍和小說,到最後傷感於海德格、沙特所揭示的真理太少,不合體驗的謬誤卻太多。我只能走向了他們的反面,在那裡,我才遇見真理。

──20100601於鹿港寓所



[1] 已上沙特理論參見杜小真著:《隡特引論》﹝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116117

[2]見加爾文原著‧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譯:《基督教要義》﹝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07﹞頁567

[3]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4-40;路加福音十章::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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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長松在5:45pm對2010 六月 12的評論
馬丁路德神學嘛寫講:「十架神學把人看作受召喚去招受苦難的人。人的十字架破壞了人的自信,所以人不是想自己去做事,而是讓上帝去做每件事。」(《馬丁路德神學》p.48,仝頁引《馬丁路德文集.評論》:「然而,那些透過受苦而倒空自己的人就不會有別的作為,而是只知道上帝在他裡面做的一切。因此,上帝是否在他裡面做什麼,對他來說都是一樣的。如果他做了善工,不會吹噓。如果上帝沒透過他善工,他也不會煩惱。他知道如果為了被毀滅而受苦,並因十字架而受貶抑的話,這樣做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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